p2640769.htm#p2640769
p2640767.htm#p2640767
p2640765.htm#p2640765
p2640763.htm#p2640763
p2640762.htm#p2640762
p2640760.htm#p2640760
p2640755.htm#p2640755
p2640756.htm#p2640756
p2640753.htm#p2640753
p2640750.htm#p2640750
p2640749.htm#p2640749
p2640747.htm#p2640747
p2640744.htm#p2640744
p2640743.htm#p2640743
p2640742.htm#p2640742
p2640721.htm#p2640721
p2640534.htm#p2640534
p2639847.htm#p2639847
p2639798.htm#p2639798
p2639797.htm#p2639797
p2639795.htm#p2639795
處分:凍結戶口 630 天( 100% )
處分:凍結戶口 630 天( 100% )
《 論壇通用規則 》
9.2 不得在 24 小時內於同一板面發表多於 3 篇性質相似之文章【*17.5】【*17.5A】
17.5 就第 9.2 條而言,就以下目的發表的主題不屬於性質相似的主題:(a) 在「特別所見 及 車輛追蹤」 (f#25) 張貼沒有重覆的特見及追蹤資料;(b) 在任何「檔案發佈區」張貼發佈不同檔案;(c) 在「網頁更新」 (f#511) 張貼不同網頁的更新資訊;17.5A 若會員在 24 小時內在同一板面張貼不少於 61 個多媒體檔案,則可分拆為 [多媒體檔案數量除 20](向上取整)個主題而不違反第 9.2 條規定,且各主題內多媒體檔案數目不須平均分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420 天( 100% )
p2640756.htm#p2640756
《 論壇通用規則 》
9.5 除回覆未曾回覆的文章外,不得於 48 小時內回覆最後回覆者為自己的文章 【*17.6】
17.6 第 9.5 條於 f#250 車輛追蹤、f#680 交易廣場 及其子板 豁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20 天( 100% )
p2637847.htm#p2637847
《 論壇通用規則 》
13.1 於轉載或引用任何信息時,須列明資料來源,並提供來源連結(如適用)【*17.8】
17.8 除轉載來源的使用條款要求轉載者交代來源外,否則第 13.1 條於 f#220 巴士車務 及其子板豁免;另第 13.2 條於 f#220 巴士車務 及其子板豁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20 天( 100% )
合共處分:凍結戶口 1720 天
由 2014 年 4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27 日 止。
待批准轉為永久凍結戶口。
備註
備註:對於會員無視壇規於短時間內發出二十一篇明顯屬惡意及明知故犯的灌水文章,板務人員現對該行為給予最強烈的譴責,而會員必須就有關行為負上最大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