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日期:2011 年 8 月 20 日
處分資料:
文章:http://www.hkbf.org/viewtopic.php?p=2163482#p2163482
日期:2011 年 8 月 19 日
原因:《 論壇通用規則 》1.9、《 論壇通用規則 》12.2、《 論壇通用規則 》14.6
人員:GJFT (#3080)
額度:凍結戶口(25 天)(http://www.hkbf.org/viewtopic.php?t=441572)
申訴理據:
凍結戶口嘅理據似乎太唔合理吧 ?
敢問你地:
源和路站長是誰 ?
源和路 kai 子是誰 ?
S3BL459 是誰
FV8281 是誰 ?
Rabbit 是誰 ?
80W 前員工是誰 ?
80W 打手是誰 ?
老郭私生子是誰 ?
唔該你地唔好用咩板務人員認為呀 , 覺得呀黎做藉口 , 逐樣解釋清楚 , 解釋犯左咩問題 ~
簽名檔內容只為九件獨立事物,九項互無關連,不足以令人識別到任何人,更談不上冒犯任何人士,所以不構成違反 "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一條。
另外,簽名檔中根本無發佈任何消息,被指違反 " 不得在未考慮消息真偽或是否誤導之情況下發佈任何消息 " 一項根本亦不成立。
GJFT (#3080) 表示沒有任何補充。
委員就下列問題表決,一輪表決共收到六票,表決結果以底綫顯示:
- GJFT (#3080) 就有關文章作出處分,是否合理?
6 是 - 如 Q.1 答案為「是」,那麼 GJFT (#3080) 就有關文章所判予的凍結日數是否合理?
2 是;4 否 - 如 Q.2 答案為「否」,那麼請提供恰當的凍結日數建議。
第 12.2 條:1 不少於 15 天、1 保持不變、2 沒有提供建議;
第 14.6 條:1 20 天、1 不少於 20 天、1 不少於 30 天、1 沒有提供建議;
總日數:1 30 天;
2 無需投票(∵ Q.2 答案為「是」)
- 上訴人就該文章違反該規則所作的上訴失敗;
- 有關該規則原處分維持原判。
- 上訴人在簽名檔所述的九項事物之間以「=」相連,難以說服他人九項事物之間並無關連;上訴人的說法乃與「=」的慣常用法相違背。
- 使用「Kai 子」一詞本身已觸犯了壇規《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4.6 條,故不論對象為何,有關文章均屬違規。
- 據委員提供的資料所得,寒冬雪兔.FV8281 (#1734) 曾在本壇使用「源禾路巴士總站」作為會員名稱,並在「職員」一欄輸入「源禾路巴士總站站長」;而委員亦發現上訴人曾經與 寒冬雪兔.FV8281 (#1734) 在《 這是真的相片!貼錯版,請移~ 》( t#441878 ) 發生爭執。綜合以上各點,各委員一致相信上訴人在簽名檔所指的,乃本壇會員 寒冬雪兔.FV8281 (#1734)。
- 由於部分涉及 寒冬雪兔.FV8281 (#1734) 的資料並不正確,因此各委員均認為有關文章違反了《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2.2 條。
- 部分委員認為處分過輕,唯根據《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 》第 2.6(d) 條,在任何情況下委員會均不能通過動議決定增加上訴會員的刑罰,因此有關處分將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