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到近日部分會員所發表的建議引起不少爭論,本壇在審視部分案件後,根據實際運作需要作出以下聲明:
1. 所有建議必須附有理據
根據《 公交服務討論及研討附加規則及指引 》第 2.1 條,會員所提出的建議必須在發表建議的同時附上充分理由。板務人員將會重新檢閱 f#36 公交服務討論及研討目前仍然開放的主題,向欠缺理據的會員發出提醒。若會員在指定時限過後仍未有在建議文章補上理由,板務人員將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向會員作出處分。
有關規則執行準則如下:
- 建議改動多條路線之文章:須就每條定線概括地解釋改動的理據;
- 就單一路線提出多項改動之文章:須就每項改動闡釋理據;
- 其他建議將由板務人員按類似原則處理,若有新提示將透過公告形式頒布。
近日有會員向多項建議就《 論壇通用規則 》第 8.4 條提出檢舉,板務人員處理此等檢舉時,往往需要從頭到尾檢視整個主題以整合正反論據,所涉及的閱讀字數往往高達一萬甚至數萬;再者,板務人員並非運輸業界或城市規劃相關人士,即使是最資深的板務人員,也不可能對所有公交服務及政策瞭如指掌,因此板務人員只能透過閱讀正反雙方所提交的資料,從以作出合適的裁決。
為確保有關檢舉處理之效率,現宣布:
- 凡以《 論壇通用規則 》第 8.4 條提出檢舉,必須在檢舉中詳述反對哪項建議,及相關論據。檢舉人有責任整合各會員在原主題中提出的反方觀點和論據。
- 板務人員在獲悉檢舉後,會視乎需要而要求被檢舉者自辯,若認為理據不足,將不予立案。被檢舉者有責任整合各會員在原主題中提出的正方觀點和論據。
- 板務人員不會考慮其他在原主題發表過而沒有在檢舉提及的觀點和論據,因此如檢舉人需要補充資料,可以在提供資訊請求中一併提出。其他會員在提供資訊請求中發表文章,將被視為離題。
- 建議改動多條路線之文章:50% 或以上建議路線被裁定完全不可行,方屬違規;
- 就單一路線提出多項改動之文章:50% 或以上之改動項目被裁定完全不可行,方屬違規;
- 其他建議將由板務人員按類似原則處理,若有新提示將透過公告形式頒布。
近日同時有會員向多篇文章就《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2.3 條提出檢舉,指會員的論據、背景知識並不真確。板務人員認為對於一般討論(而非消息)而言,要求會員的論據百分百真確是相當苛刻的標準,在討論過程中一時三刻忘記了要點,不必以板務處分作管制,此準則同樣適用於會員對他人發言的錯誤解讀。再者,板務人員相信論壇是應該互動的,若會員的論據偏離事實,會員應透過回應指出,透過討論達至共識。
針對會員對未知事項的猜測,板務人員所關注的,並非推測是否真確,而是他是否根據已知的相關事實來推測。因此:
- 會員就《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2.3 條提出檢舉時,並非要指出推測是否真確,而是要指出會員的推測基礎是否欠缺、不足或與推測結果完全沒有邏輯關係。
- 板務人員在獲悉檢舉後,會視乎需要而要求被檢舉者解釋推測的過程,若認為理據不足,將不予立案。
本壇希望各會員理解,板務人員並無責任、亦無能力在所有議題上判斷孰是孰非。我們很多同工都不是業內人士,超過一半的成員更只是中學生,要判斷會員論據是否真確是已經相當吃力,更遑論要就會員的論點作出裁決。我們的角色,並不是要所有在論壇發表的資料都是真的,而是希望透過會員之間的互動,令彼此在硬知識和軟技巧都有所得著。我們的同工都要為自己的正業奔波,有人要工作,有人要考專業試,有人要搞莊務,有人要爆 GPA,有人要考大學,有人要考試合格 …… 每天抽一小時做板務,隨時都可能有心無力;而我們作為論壇的高層,卻沒有付一分一毫作回報,就連履歷表上的一筆和 OLE 的半秒鐘都無力為之。閱讀數萬字的文章,就算我今天不介意,試問開學後又如何不介意?誰又會不介意?
有人發表了建議,各位會員可以隨心參與;但各位檢舉了,基於申請成為板務人員時的一個諾言、一份責任感、一份感情,板務人員要被迫參與。
懇請各位高抬貴手,善用這個互動空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