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73664)
由 無聲鈴鹿 » 2010年8月11日 16:24:43 (p#1948908)
由 Imom » 2010年8月11日 16:46:08 (p#1948926)
由 GM7811 - 834 @ N8x » 2010年8月11日 16:54:38 (p#1948930)
由 如要按鐘請落車一次 » 2010年8月11日 16:57:45 (p#1948932)
由 無聲鈴鹿 » 2010年8月11日 18:47:23 (p#1948999)
NA :1. 少許離題,板方都未必會作出處分,但係如果離題情況嚴重,我相信板方冇可能坐視不理。
因為離題離得勁,咁我地唔駛分咁多區,主題都可以唔駛用,因為CLICK到入篇文度已經係另一回事既話,你都冇興趣去討論區。
吹水離題,你覺得冇所謂,但你可以問下呢度既會員,佢地對於離題覺得有冇所謂。
考speaking離題都絕不出奇,不過你都會俾人扣分之嘛,你可唔可以同考官講個個都係咁所以個個都唔駛扣分?
2.的確報特見係冇錢收,但可以增加你既發文量,以往有唔少板友就係不停報特見,令佢發文量不斷上升。
重覆文章會令搜尋效率下降,或者閣下可能覺得冇乜所謂,但閣下都知特見區一日有好多特見,如果篇篇都有重覆既話,咁問題就唔係你講得咁輕微。
由 Motorfore » 2010年8月11日 19:26:37 (p#1949038)
由 2110 » 2010年8月12日 00:08:57 (p#1949279)
無聲鈴鹿 :第1條係8.9,呢度係一個討論區,係俾大家討論(而討論後正常係傾完後有好建議都好少向有關方面提議),討論又不受時間限制,咁我好想有高級管理人員向我解釋一下究竟離題又有乜問題?(唔好答我話乜野影響討論效率/任何關於時間既答案)如果開文者冇出聲既話我唔覺得點解版務有權處分所謂既離題文章(當然如開文者覺得成篇文被騎劫既話可以向版務求助),come on,呢度只係一個網上討論區炸,唔係一個乜野委員會要所有會員跟住議程去傾既會,跟住又要俾一個有用既建議出黎呀,大佬大家吹下水有離題絕不出奇,亦絕不為過,離題都可以俾人收監,你地真係好野 喺呢度發言就黎仲慘過考SPEAKING
第2條係呢條:
【特別所見 及 車輛追蹤 附加版規 #3.1】
4.2、為保持本分版版面整潔、善用網絡資源及減輕版務人員工作負擔,因此不得:
4.2.1.發表已存在於同一區域的報告
最高處分:每篇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我諗立呢條既最主要原因都係紅字姐
壇方口口聲聲話減輕版務人員負擔,但係壇方唔會諗唔到版務人員對一D重覆左既文章執法時,更加要用多一重時間呢?本來只係睇下各文有冇特別問題,但如果只係要重覆既話仲要哂多D時間喺處分方面,到頭來版務既負擔咪仲大左?既然係咁,點解仲要留D咁既規則喺度?壇方要明白既係,一個特見好多時會係唔止一個會員見到
另一樣野係,壇方建議會員喺出特見嗰陣要用搜尋功能防止重覆,呢個簡直係廢話一句,大佬,我地報特見有錢收既?我地報完特見之後自己有乜得益呀?做一D對自己無益既野仲要受諸多限制,如果得幾個特見既話SERACH都唔算係好大問題,但係幾十個呢?之前試過有會員一日出左差唔多成百篇特見,我唔知該會員係咪真係篇篇都SEARCH完先出,但俾著我就真係彩你有味,我義務報告反而仲要顧咁多野?SCAN下有冇重覆已經係極限啦
第3條係呢條:
2.3 在一篇主題內,最多只可發表 3 則相同路線的「特別所見」報告
呢條直頭係俾會員可以混水摸魚既地方,我試過檢舉過一篇文,特見為面有2架車,1架重覆左另一架冇,但係處理檢舉既版務竟然指出由於呢篇野既犯規程度唔夠高所以出文者無需受罰,乜犯規可以計犯規程度架咩,有犯規就係有犯規冇就係冇,點可以話因為犯規嚴重度唔夠就連注意都唔出?呢種出特見既方式亦好易令後來見到同一單特見既會員走漏眼,變為保護自己再跣低人地既陷阱
希望壇方可以考慮以上建議
由 巴士狂徒 » 2010年8月12日 00:25:07 (p#1949289)
由 中東呼吸中級呼綜合症 » 2010年8月12日 06:37:37 (p#1949409)
由 無聲鈴鹿 » 2010年8月12日 08:34:50 (p#1949412)
巴士狂徒 :1. 咁設分區o黎做乜?仲有,原來停版=收監,真係無話可說
2. 唔想報告可以唔報告,呢個只係你義務,唔係迫你去做
離題同偏離重心文章 , 個人認為輕微尚可 , 但不應喧賓奪主
將整篇 thread 既重心騎劫 , 個人認為此等行為不可接受 , 相信版方立此例(雖然已經歷代久遠)
係維持整體討論氣氛
【凍結 20 天】#12448 無聲鈴鹿
"【論壇通用規則】
14.6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
1.3 板務人員考慮處分時,須顧及以下原則:
(e) 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會員的戶口已被凍結,詳情請留意 f#131 凍結戶口紀錄 之公告。
由 G » 2010年8月12日 15:15:03 (p#1949590)
無聲鈴鹿 :巴士狂徒 :1. 咁設分區o黎做乜?仲有,原來停版=收監,真係無話可說
2. 唔想報告可以唔報告,呢個只係你義務,唔係迫你去做
1. 咁喺呢度停版唔係收監係乜呢 仲有,我強調既離題,係文章內既內容同文章標題有差異既離題先可放過,如果本身篇文都貼錯區既咁抵罰啦
無聲鈴鹿 :2. 正一無賴所為,人人都好似你咁樣既話,呢度既資訊就會少左
無聲鈴鹿 :另外我想請助理壇主解釋下頭兩點如何偏離現實?如果可以既話,可唔可以俾份會議記錄之類既文件等大家參考一下?
無聲鈴鹿 :離題同偏離重心文章 , 個人認為輕微尚可 , 但不應喧賓奪主
將整篇 thread 既重心騎劫 , 個人認為此等行為不可接受 , 相信版方立此例(雖然已經歷代久遠)
係維持整體討論氣氛
紅字一句同意,但係如果離題時冇爭執既話,討論氣氛都唔會變差架喎,仲有,我都係想重申一點,其他人係唔應該FIRST THAN開文者去決定呢篇文係咪離題,
由 Phenolphthalein » 2010年8月12日 17:14:00 (p#1949660)
由 D9B-310 » 2010年8月12日 18:20:30 (p#1949706)
無聲鈴鹿 :2. 正一無賴所為,人人都好似你咁樣既話,呢度既資訊就會少左
由 Imom » 2010年8月12日 18:40:16 (p#1949721)
由 無聲鈴鹿 » 2010年8月12日 19:26:55 (p#1949746)
Greenones :停板就係停板,收監就係收監,唔係咁都分唔清掛?呢度邊度有監倉呀?你搵俾我睇下?
仲有唔係次次離題都要攪到停板咁大件事,唔好講到離題就一定停板咁樣
篇文貼錯區點解抵罰呀?咁點解篇文離左題又唔抵罰呀?
將文章貼喺錯誤既區域就「抵罰」,咁點解將回覆貼喺錯誤既文章就唔使罰?
唔報特見唔係正一無賴,但係嗰D唔報(淨係唔留意,我唔知)仲要話人"大可以唔報"既唔係無賴係乜唔報特見就叫做正一無賴,咁應該點樣稱呼你好呢?
現實就係離題同重覆特見都需要規管,涉及既係基本的論壇秩序;商討唔一定要有會議紀錄,就算有亦唔見得有需要公開
邊個話開文果個先有優先權決定係唔係離題?
Phenolphthalein :規則並非需要完全跟從,但唔可以無
我肯定講一句,當取消左呢條之後,日後當我地見到人地由講巴士變到講的士,講講下變到講運輸處
我地都無權處分,當有會員投訴時,咁我地咪只好任由個位離題人士繼續離題?
我地依家 set 呢條規則,有幾可見你一少少離題就處分?多數都比算數,除非你既紀錄惡劣,累犯版規架姐 ?
Phenolphthalein :仲有啦,由開文者決定是否離題,當中會涉及到會員之間出現偏幫架喎
例如 A 同 B 係老友 , A 同 C 係敵人,A 發左篇文講巴士 , B 就帶領離題講小巴,而 C 跟埋佢離題
講問到開文者 A B 同 C 2 個有無離題既時候 , A 同 B 因為係老友所以就話 B 無 , 但 C 就話有 , 咁咪會出現不公囉
我地版主就係因此而出現 , 當中雖然每位版主既判決有唔同 , 但係我地都係為左維持論壇秩序先作處分
而且我地一向都係先比會員機會 , 等會員注意 , 之後先再作更嚴重既處分 , 希望閣下明白
現在的時間是 2024年11月30日 08: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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