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宣告及規則 #5.1 :11.6、壇主有權管理「會員群組」、「特別合作伙伴」及「合作伙伴」區,唯在正常情況下管理事宜交由有關版面的負責人或管理員負責,其中不包括:
11.6.1.版面內含不宜未成年人士觀看之圖片或文章
11.6.2.在所有瀏覽者均可查閱之版面有會員多次違反此文件而有關管理者沒作出任何干預
11.6.3.在所有瀏覽者均可查閱之版面有會員作出影響本網頁聲譽之舉動
11.6.A.壇主可在任何時候單方面終止合作關係,唯有廣告交易之版面則需得到系統管理員之同意
各會員群組管理員有責任管理其所屬群組之會員操守及文章內容是否洽當,並促使群組成員善用有關討論版面,版務人員並不會代為作出內部處分,如違反以下規定,將需自行於注意/警告發出後 28 天內繳交有關罰款,否則有關群組將會被關閉:
1. 30 天內需有充分、清晰內容之新文章
違規罰款: (首次)5000 明彩
(第二次)50000 明彩
如群組成員發出以下文章,管理人員需於 72 小時內作出適當行動:
2. 灌水文章
違規罰款: (首次)1000 明彩/每篇
(第二次)3000 明彩/每篇
(第三次)5000 明彩/每篇
3. 針對任何人士或群組之文章,而有機會令相關人士或群組感到不安或不悅
違規罰款: (首次)3000 明彩/每篇
(第二次)10000 明彩/每篇
(第三次)30000 明彩/每篇
除群組管理員需繳交罰款外,違反以上兩項規則之會員將被處分以上罰款之十分之一,此金額將會被自動扣除。
此規則由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零時零分起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