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Motorfore (#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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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年少無知、攞住部 Windows ME 電腦、玩 MM2 年代到依家嘅 OMSI,好多嘅爭拗都係由「版權」或者要鳴謝邊個邊個而起;由以前嘅改車、偷聲,到今日嘅大廈、City ……
咁大家又有無諗過,世界上係有一啲解決方案可以平衡作者嘅權益,而「二次作者」又唔需要捲入紛爭,令到最後大家都無得玩呢?

大家從來對版權嘅認知,唔係老師話本書唔可以影印,或者板主話擅自改車會被停板,就係書後面寫住嘅「All rights reserved」。

傳統嘅「All rights reserved」,其中文意思係「保留版權」,即係話作者係擁有哂上面幅相嘅知識產權。以上面幅相為例,當我買左佢,或者響地下執到佢,或者喺 Google 搵到佢 ……
我唔可以 複製
我唔可以 改圖
我唔可以 將佢再 post 去第二個網,例如 Facebook

只要我是但做左以上任何一樣嘢,個作者都可以咬住我。雖然大部分嘅情況都唔會咁樣,但總有唔少人,會為左俾人知道佢嘅成就,或者不忍其子遭受凌辱(劣改),而用呢種條款去限制檔案流通,咁樣某程度上會唔會多咗不必要嘅限制,窒礙咗遊戲嘅發展呢?


如特警成所講,大家只係個別「朋友」私傳,先可以避免哂呢啲責任:

當然呢個世界上,有人會為左幫人,會學 Bill Gates 咁「裸捐」,即係將自己嘅作品,無條件俾其他人使用,呢個就係大家平時講開嘅「Public domain」(公有領域),例如下面嘅相片、Tweet 同作品咁::


又或者你死後 50 年,件作品先至會「解鎖」,好似《 蒙娜麗莎 》咁。
但作為一個作者,你一定會覺得:我咁辛苦整嘅野、咁辛苦影嘅相,唔通就應該由得佢進入歷史洪流,俾人瘋傳 N 次之後,最後個作者就係「佚名」?
![So Sad [sosad]](https://hkbf.org/images/smilies/icon_sosad.gif)

All rights reserved 唔啱,Public domain 又唔啱 …… 可唔可以


Some rights reserved?

Creative Commons ── 共享創意,就係大家要搵緊嘅野。
當你嘅作品,以 Creative Commons 方式授權後,代表左你嘅作品,可以按你訂下嘅條件,再自由分享:


創作發佈時,或者在作品中,要聲明原作者嘅姓名

二次作品不可用於商業用途,就算你自己無從中獲利都唔可以,除非經原作者同意,例如是出版成書

可以任意分享、傳閱,再發佈作品,但絕對唔可以修改原作品,一定要原汁原味

要求對方再分享、創作時,必須再用同樣嘅 CC 授權,推廣到作品之餘,又可以按你嘅意願分享,其他人唔可以據為己有
而佢地可以用呢啲方式組合


例如本文就係用 BY-NC-ND,即係話你分享時,當出唔到



咁嘅話,以後呢啲事,就唔會發生

編按:作者自 2007 年起一直參與 Creative Commons 共享創意香港的籌備工作,其中一項比較知名的,是聯同香港電台推出「創意通」計劃,將這個公營廣播機構的庫存(archive),如英國皇室、政府文件的 Crown Copyright 一樣,在註明出處後,無條件和市民大眾分享。如果各位在使用 CC 授權上有任何疑問,可以在 f#120 板務討論(涉及論壇政策的問題)或 f#67 生活(一般問題)提出,讓 MM@! (#19189) 回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