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分上訴
- 我認為板務人員對我的處分有欠公允,我該如何提出上訴?
- 您應向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提出上訴。您必須在處分通知發出後 7 天( 168 小時)內將申請信由閣下之登記電郵地址發送至 admin [at] forum [dot] hkbf [dot] org ,並附上以下資料:
- 會員名稱
- 被處分的文章編號或連結
- 上訴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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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壇主或委員會會根據甚麼原則判案?
- 委員會會根據《上訴及仲裁委員會章程》的第 6 段所列的原則處理案件,另外,委員會可以參考類似違規情況的案例以協助商議。由壇主處理的上訴都會以類似的方式處理。另外,委員會或壇主可能會向上訴會員及相關板務人員索取更多資料以協助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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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訴結果會否公開?會的話,是在甚麼時候?
- 所有上訴個案都會在個案完成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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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上訴失敗,會有甚麼後果?
- 處分維持原判,不會作任何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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