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 :每主題內的第一篇文章
- 文章 :主題內除第一篇外之文章
- 巴士:載客量超過16人的公共汽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小型巴士:載客量少於16人的公共汽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的士:載客量得 5 人的計程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鐵路:以路軌行走的車輛 ,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第貳章:詢問範圍
- 乘車/步行路線
- 乘車/步行時間
第參章:建議規則
問路者開文時應有的資料(建議)
1. 開始點/所在位置
2. 要去的地方(請寫出開始點及目的地全寫)
3. 要求(平/快/直接/唔搭地鐵,巴士 等等...)
4. 使用票種(eg: 學生個人八達通) , 如開文者沒有註明使用票種請先以成人八達通作為使用票種
文章必須有清晰標題和內容 , 以免違反板規第8.1.2 , 8.1.3 和 8.1.13項
另外問路者必須於標題上清晰顯示起點和目的地, 不能以"問路"/"請問"該等不清晰標題
回答者回應時應有的資料(建議)
1. 路線
2. 上車點
3. 下車點
4. 轉車點(如有需要)
5. 收費
6. 乘車時間/航程時間
板友可提供多於一個選擇
以方便問路者應變(如有需要)
板友請勿離題 , 以免違反板規第8.1.8 項
如非必要的情況下 , 版友不應該以的士作為建議行程的方法
除開文者的要求外 , 版友不得:
1.於有其他可行方案下提出較迂迴的路線 同時 總票價較高 的建議
否則版務人員可根據第 8.1.11 條處理
2.除補充資料外,不可重覆已有版友回覆的路線,(與第一個回覆文章發表時間相差5分鐘以內者除外),否則以壇規8.1.12條處理
板友無需完全按照本文章的方式發問/回答(唯粗體字所示例外)
- 注意:論壇宣告及規則 #5.1 亦適用於本版
第肆章:罰則
根據論壇宣告及規則 #5.1作出處分
第伍章:文件生效日期
本附加版規於2007年8月1日 00:00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