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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路專區附加版規 #1.0

(t#158947)

由所有板務人員管理。

板主: [BF] 板務人員


重要事項
由所有板務人員管理。

問路專區附加版規 #1.0

文章2110 » 2007年7月20日 00:19:17 (p#1231434)

第壹章:釋義
  • 主題 :每主題內的第一篇文章
  • 文章 :主題內除第一篇外之文章
  • 巴士:載客量超過16人的公共汽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小型巴士:載客量少於16人的公共汽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的士:載客量得 5 人的計程車,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 鐵路:以路軌行走的車輛 , 包括香港境內及境外

第貳章:詢問範圍
  • 乘車/步行路線
  • 乘車/步行時間

第參章:建議規則

問路者開文時應有的資料(建議)
1. 開始點/所在位置
2. 要去的地方(請寫出開始點及目的地全寫)
3. 要求(平/快/直接/唔搭地鐵,巴士 等等...)
4. 使用票種(eg: 學生個人八達通) , 如開文者沒有註明使用票種請先以成人八達通作為使用票種

文章必須有清晰標題和內容 , 以免違反板規第8.1.2 , 8.1.3 和 8.1.13項
另外問路者必須於標題上清晰顯示起點目的地, 不能以"問路"/"請問"該等不清晰標題


回答者回應時應有的資料(建議)
1. 路線
2. 上車點
3. 下車點
4. 轉車點(如有需要)
5. 收費
6. 乘車時間/航程時間

板友可提供多於一個選擇
以方便問路者應變(如有需要)

板友請勿離題 , 以免違反板規第8.1.8 項

如非必要的情況下 , 版友不應該以的士作為建議行程的方法

除開文者的要求外 , 版友不得:
1.於有其他可行方案下提出較迂迴的路線 同時 總票價較高 的建議
否則版務人員可根據第 8.1.11 條處理


2.除補充資料外,不可重覆已有版友回覆的路線,(與第一個回覆文章發表時間相差5分鐘以內者除外),否則以壇規8.1.12條處理
板友無需完全按照本文章的方式發問/回答(唯粗體字所示例外)

  • 注意:論壇宣告及規則 #5.1 亦適用於本版

第肆章:罰則

根據論壇宣告及規則 #5.1作出處分

第伍章:文件生效日期
本附加版規於2007年8月1日 00:00生效
2110 (u#4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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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3,434
註冊時間: 2004年9月20日 16:30:47
錢包: 233.36 明彩 
攝影器材: Canon EOS 45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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