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 童 軍 大 膽 車 肇 禍 後 頂 包 攬 罪
撞 死 男 童 案 旅 長 輕 囚 十 月
【 本 報 訊 】 一 名 身 穿 制 服 的 童 軍 旅 長 , 去 年 5 月 在 將 軍 澳 彩 明 苑 主 動 兩 名 15 歲 及 13 歲 少 年 童 軍 「 大 膽 車 」 , 怎 料 將 一 名 騎 單 車 的 7 歲 男 童 當 場 撞 死 , 旅 長 驚 惶 失 惜 , 趕 走 兩 名 少 年, 並 向 警 方 自 認 是 司 機 , 終 被 目 擊 者 揭 破 頂 包 。 身 為 泳 會 創 辦 人 的 旅 長 , 昨 在 區 域法 院 承 認 危 險 駕 駛 致 他 人 死 亡 等 六 罪 , 獲 法 官 輕 判 入 獄 十 個 月 及 停 牌 兩 年 。 記 者 :陳 詠 詩 、 陸 羽 平 、 楊 家 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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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原來一條人命只值十個月,而家唔知果兩個細路判左未,不過睇落應該唔會好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