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10377)
由 OriYuen.1802 » 2008年5月3日 21:49:49 (p#1405082)
9.2、會員須保障其他人士利益和身心健康,顧及他人感受,並保持禮儀,因此不得:9.2.2.在沒有顧及其他人士感受的情況下,對任何人士、事件或物件作出不禮貌評論或言語上的為難最高處分:按每個受影響的機構或個人凍結戶口 60 天
由 中東呼吸中級呼綜合症 » 2008年6月4日 23:10:56 (p#1422605)
路線建議附加版規 #1.0戊.罰則一、如板友違反上述守則,3. 重犯者會被罰於下星期「禁止張貼建議文章」 (以星期日至星期六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