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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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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 在 數 學 上 , 最 大 絕 對 誤 差 (maximum absolute error) 的 定 義 是 以 有 效 數 字 來 計 算 , 最 低 單 位 的 一 半 。 數 值 80 有 一 個 有 效 數 字 ( 最 尾 的 0 不 算 ) , 而 即 最 小 單 位 為 10 , 最 大 絕 對 誤 差 是 10 的 一 半 即 5 。 說 「 約 $80 」 除 非 有 特 別 註 明 誤 差 範 圍 , 即 代 表 $75 - $85 。
- 買 賣 雙 方 的 合 約 關 係 , 由 版 友 提 出 以 某 價 賣 出 某 物 品 時 作 為 「 應 約 邀 請 」 (invitation to treat) , 對 方 經 考 慮 後 作 出 「 提 議 」 (offer) , 再 由 賣 物 者 「 接 受 」 (acceptance) 。 在 接 受 買 賣 的 一 刻 合 約 關 係 已 經 構 成 , 往 後 商 討 如 何 交 易 則 是 後 話 。 雖 然 此 刻 有 關 物 品 仍 然 由 賣 物 者 轉 移 至 買 物 者 , 但 合 約 關 係 已 經 存 在 , 而 賣 物 者 不 能 單 方 面 修 改 條 款 ( 需 得 對 方 同 意 )。
- 但 是 , 合 約 中 有 一 「 確 切 」 (certainty) 規 定 , 合 約 中 的 條 款 必 須 為 確 切 , 否 則 合 約 無 效 。 「 約 $80 」 是 否 無 效 呢 ? 首 先 , 賣 物 者 並 無 指 出 此 價 錢 的 根 據 ( 如 果 物 品 是 代 訂 , 那 麼 自 然 價 錢 假 設 等 於 訂 購 價 , 且 雙 方 均 應 能 預 料 ) 。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 我 們 應 該 根 據 一 般 合 理 的 方 法 去 理 解 有 關 價 錢 , 如 上 所 說 , 實 際 價 錢 應 該 是 在 $75 至 $85 範 圍 內 ( 如 果 賣 方 一 開 始 已 經 註 明 價 錢 範 圍 是 $80 正 負 $40 的 話 , 那 麼 條 款 上 的 certainty 可 能 成 疑 )
- 買 賣 乃 出 於 雙 方 自 願 , 賣 了 之 後 買 方 用 來 做 甚 麼 是 他 自 己 的 事 , 如 果 賣 方 不 願 意 他 轉 手 的 話 , 大 可 在 商 討 時 說 明 , 而 不 是 藉 機 抬 價 , 或 是 事 後 聲 討
- 賣 了 東 西 給 別 人 然 後 他 瞬 間 轉 手 的 確 是 一 件 令 人 痛 心 的 事 , 但 是 請 保 持 克 制 。 在 玩 具 模 型 這 個 界 別 , 貨 品 的 供 應 相 對 上 是 無 限 的 , 而 亦 不 是 你 想 買 到 就 能 買 到 , 要 靠 一 定 運 氣 。 在 跟 別 人 購 入 貨 品 之 後 自 己 同 時 抽 到 一 樣 貨 品 的 機 會 並 不 小 , 會 員 絕 不 應 該 以 此 作 為 把 柄 , 指 控 他 人 炒 賣 。 但 是 買 家 亦 需 要 注 意 購 買 多 於 自 己 所 需 是 否 容 易 導 致 對 方 誤 解 , 造 成 誤 會 , 傷 害 大 家 之 間 的 感 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