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oMan-Centro-APM1 :Joe :其實我認為警告已經足夠
我認為佢做到版主可能係因為佢成熟的表現而未必係佢對版面好熟
我舉例,警察雖然係執法者
但佢有冇可能熟讀得哂基本法呢?
我唔希望有人將"版務助理"呢個位放到大一大而令人覺得佢罪無可恕
唔好意思,做公務員係要考基本法的 同埋suppose佢做到助理,行事小心係佢的責任,唔好以為助理一定等於低一級,其實佢的責任分分鐘仲大
考又點呢?
係咪真係熟讀哂全部呢?
正如考試,可能合格,但係咪肯定每一章每一節完全清楚明白呢?
後面個段:我冇分到佢地高低,我係針對緊某版友有冇需要係佢既回文度不斷放大"版務助理"呢4隻字去令人認為佢罪無可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