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pus :請不要成日用選擇權利作為理由,因為你的選擇就係申請/不申請 及 用/唔用;而權利就係你申請左,批左可以平d搭車...一張學生八達通就可以顯示晒所有搭車所需的證明,而且第一次申請MTR唔收你行政費tim,點解唔用仲要咁多不滿???
其實好耐之前的地鐵都係冇學生優惠,就算當時未私有化,政府全資擁有,但實際上都係同現在冇咩分別,都可以當作一間私營機構,理論上絕對冇責任提供呢d優惠,佢地有做,只係負一個"社會責任",但唔係必然的,所以除左要守佢地terms & conditions搭車之外,衰d講仲要多謝佢地...
香港學生一向以來都係依賴社署的車船津貼,佢地會審核返你gei經濟情況,公唔公平不在此論,但如果覺得鐵路係貴負擔不了,而又講到選擇權利,如果學生們真係咁不滿,其實香港仲有一種交通工具叫巴士...所以唔好覺得MTR俾優惠你係必然之外,人地俾得你都要跟返人地set下的規矩...而且八達通收費係比單程票平,唔知點解仲可以有人問點解有學生身份唔可以買特惠單程票...
MTR可以容許增值$10,就係基於一般學生車程收費唔會太貴,都因為方便學生唔會有太多錢嚮身
btw...請問樓主咩叫"身為學生,有證可以讓你證明,中學生更有校服可以證明,為何一定要拿著八達通,我們才稱作「學生」?"???
一. 著校服唔一定係學生
二. 就算著左校服係學生都唔一定代表你有權用半價搭車
三. 呢家好多學校張學生證都可能成本問題做得好雞,你拎住張證點知係堅定流?
四. 咁既野都講得出口,明顯閣下都係學生,撇除學生證問題,請問你會否永遠出街都著住校服搭車,因為就係要話俾人知你係學生?
八達通收費較便宜,因此我們「在一個『邏輯上』、『道理上』、『常理上』是『應該』『選擇』」八達通,所以八達通有的優惠比例不能套用於單程票上,這是你的推論?選擇不應該是建基於價值相等,處境平等的情況嗎?
正確地來說,回歸前的地鐵是一間公營企業,否則地鐵附例不會歸入普通法一部分。地鐵代表港府管理公共鐵路運輸,負擔「社會責任」卻成了義務……交通不是全港市民的基本需求嗎?
請問「著校服的非學生」、為優惠做偽證的發生機率有多大?
以前地鐵也有一個「學生證明」,是再度確認學生的身分,然後就可使用優惠價購票(80年代出生大多有過這種經驗)
而且,從閣下所引的句子中,「證」和「校服」,我是分開表述,難道你理解不能我當中的隱含意思?
因此學生身分,究竟是由哪方定立?是由八達通公司和港鐵所決定,還是這個社會所和教育機構所確認,所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