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宣告及規則 #5.1】
9.1、會員張貼信息時須運用最高誠信,因此不得:
9.1.4.在沒合理理據下作出批評
最高處分:按每個受影響的機構或個人凍結戶口 40 天
9.2、會員須保障其他人士利益和身心健康,顧及他人感受,並保持禮儀,因此不得:
9.2.2.在沒有顧及其他人士感受的情況下,對任何人士、事件或物件作出不禮貌評論或言語上的為難
最高處分:按每個受影響的機構或個人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9.1.4.凍結戶口 10 天( 25% )
9.2.2.凍結戶口 15 天( 25% )
合共處分:凍結戶口 25 天
至 2009 年 11 月 24 日 止。
備註
考慮到有關會員尚有表達歉意,所以壇方決定酌量減輕處分。唯倘若有關會員再於論壇上胡作批評、出言不遜,所受到的處分將會更重,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