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協一名成員入稟控告八達通出售客戶個人資料,索償50元,小額錢債審裁處押後至11月4日審理。
申索人黃永傑的入稟指,登記八達通日日賞計劃後,每日平均收到保險公司推銷電話八至十次,影響工作心情,向八達通追討感情傷害賠償。
被告八達通控股向法庭提交申辯書,指今次申索涉及的事宜是多間商業機構慣常做法,判決對社會影響深遠和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為了公眾利益,要求將案件轉去區域法院 審理或高等法院審理。
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11月4日再審理。
協助申索人黃永傑的民協中常委李健勤批評,八達通公司 要求轉介至更高級別法院審理,是為了打擊一般市民就消費權益問題索償。
另一名原本有份入稟的市民,為簡化程序,決定取消入稟。
本來事件都已經暫告一斷落,但今次玩到咁大,真係懷疑上次佢道歉嘅真誠度去到邊?(見紅字)
同以本偒人無分別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