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論壇》現正招募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
職能:
-負責對板友就凍結戶口處分上訴作出裁決
-負責處理板友對板務人員的投訴
詳細組成、職權及程序請參閱《論壇宣告及規則》第 6.1 版
數目:4
任期: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要求:
- 申請人須為《香港巴士論壇》的全權會員 [*1]
- 思路清晰、成熟、為人主動、處事公正
- 良好中、英文
- 在申請截止當日計算加入本壇不少於 15 個月(即註冊日期為 2009 年 9 月 20 日或之前)
- 在申請截止當日計算文章數目不少於 1,000
- 在申請截止前的 6 個月內(即 2010 年 6 月 21 日-2010 年 12 月 20 日)未曾被凍結戶口處分
請將申請信發送至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招募計劃專頁,請務必附上以下資料,其餘內容則可自由發揮,見解精闢獨到者可獲更佳評價:
- 會員名稱
- 個人簡介(包括在學、在職狀態等資訊)
- 履歷
- 申請原因
- 希望達到的成果
截止日期:2010 年 12 月 20 日 23:59(香港時間,以伺服器時間為準)
[*1]:不包括只擁有《香港巴士路線牌聯盟》會員資格的會員、發文數少於 20 的新會員、被永久凍結的會員 及 在申請截止日仍處於凍結狀態的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