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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通用規則】
14.8 除有關會員之間之金錢交易外,不得將私人恩怨帶到討論區上 【*17.11】
17.11 第 14.8 條於「MM2 閒貼聯誼」(f#434) 豁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8 天( 13.33% )
至 2011 年 4 月 17 日 止。
備註
本論壇並不准予任何人士將私人恩怨張貼至公開版面上討論,由其是次違規內包含對其批評對象使用不合情理的不禮貌的批評字眼,
加上其批評之對象影響甚廣,對整個版面之影響難以估計,故此必須直接作出凍結戶口之處分,以作警戒。
本論壇乃公開版面,並非解決私人恩怨之地方,而將私人恩怨公諸於世而拖加壓力,乃不負責任的行為,
故在於品德方面來說,將私人恩怨貼上本論壇亦並非恰當行為,而會員如需解釋私人恩怨,請使用各其他不同的渠道公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