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板方 / 上訴委員會 :
現正我就上訴提出申請 , 希望板方 / 上訴委員會接納上訴的申請 , 且發揮貴壇秉公辨理的精神 , 細心閱讀上訴的理據 , 且公平公正地不把此上訴書以外範圍的評論 , 帖子 , 意見 , 個人恩怨等等 , 視作上訴是否得直的其中一個考慮因素 . 謝謝板方 / 上訴委員會的大公無私 , 以及花時間細閱以下的上訴理據 , 上訴理據如下 :
1. About “ 論壇通用規則 ”4.4
我們不同意讚好之評論 " 抄抄抄 , 淨係識抄 " 阻止板友 andylee0131 在本壇發表信息之說法 . " 抄抄抄 , 淨係識抄 " 從字面上解釋 , 即表示該位板友所出的文只從從別處複製而來 ; 而我們發表此評論的出發點為我們不喜歡 以及 不欣賞這種行為 , 完全沒有意圖阻止板友andylee0131 幫忙轉貼消息給廣大 bf 板友的企圖及想法 . 由於我們不存在阻止 andylee0131 發出文章的意圖 , 所以處分自然變得不恰當 .至於我們讚好所附的評論是否令 andylee0131 感到被別人阻止發文 , 這是屬於板友 andylee0131 的想法問題 , 不是我們的責任 ; 而且在我們評論後的數天 , andylee0131 繼續為 BF 的板友們通報車務消息 , 由此可見 , andylee0131 板友根本沒有受到這些評論的影響及阻止而不發文 . 在我們沒有意圖阻止 andylee0131 發佈消息 , 以及連 andylee0131 板友也不視我們的評論是阻止行為的情況下 , 我們墾請板方取消我們在“ 論壇通用規則 ”4.4 中的指控 , 以及全數的處分.
2. About “ 論壇通用規則 ”14.6
我們不同意讚好之評論 " 抄抄抄 , 淨係識抄 " 是 “ 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的說法. 我們從板友 andylee0131 的文章所見見轉自 HKBUS2007.NET , 即“轉載”自 HKBUS2007.NET . 由於 “轉載”是書面語 , 論壇上用口語又比較普及 , 在口語化的說法來說 ; 而且和“轉載”意思相近的詞彙是 “抄”. 基於“抄”只是“轉載”的口語化版本 , 所以“抄” 和“轉載”只是口語化以及書面語版本的不同 ; 意思相若 , 所以 “抄”不是一種不禮貌之評論 / 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 在這個情況之下 , 我們墾請板方取消我們在“ 論壇通用規則 ”4.4 中的指控 , 以及全數的處分.
3. About “ 論壇通用規則 ”13.1
我們於解釋文當中 , 轉載在劍橋大學網上英文字典 (Cambridge Online Dictionary )的英文詞彙 “Copy”的解釋 , 用作回答板主對我們的查詢. 由於板友也是人 , 人不是完美的生物 , 是會犯錯的 ; 而我們解釋的時候不小心犯下錯誤 , 忘記了註明出自 Cambridge Online Dictionary .由於板主給予我們四十八小時的解釋時間 , 我們認為時間充足 , 不需急於一時作補充 , 於是我們打算在容後時間 ( 總之在 48 小時限期完結前 ) 再補充出處 . 但是我們打算補充出處的時間 , 我們卻發現了用作解釋的文章鎖上了. 我們百思不得其解 , BF 沒有限制會員解釋的機會, 我們都認為可以再作補充 , 但是解釋文卻鎖上了 , 於是我們不能打出 用作註明是出自 Cambridge Online Dictionary 的字眼 . 我們知道BF 的板主們都大公無私 , 秉公辨理 , 我們以其他方法來通知板主我們是轉自Cambridge Online Dictionary 的受理機會是等於零 . 我們不是不想打出轉載的字眼 , 但是我們沒機會打 ; 而且 BF 的制度沒有限制解釋文不可補充 , 但是我們沒有機會修正 , 於是默認了我們是做 “剽竊行為”. 因此 , 我們強烈希望板方理解 , 以及墾請板方取消我們 “剽竊行為”的指控 , 和全數的處分 , 以還我們一個公道 !
最後 , 我再一次墾請貴壇板方/ 上訴委員會發揮秉公辨理的精神 , 公正地處理我的上訴申請 , 不把私人恩怨牽涉其中 , 謝謝.
貴壇會員
#16847 jimmycheng123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