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論壇》現正招募板務人員及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詳情如下:
職位:
- 實習板主-帶動討論、管理分區文章、向違規會員作出處分
-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負責就會員的處分上訴及對板務人員所作的投訴商討裁決
會員可同時應徵上述兩職位,惟若壇方決定招請該會員為實習板主,則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的申請將會自動撤銷。
數目:
- 實習板主-不限
-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4 名
要求:
- 申請人須為《香港巴士論壇》的全權會員 [*1]
- 合理上綫率
- 思路清晰、成熟、為人主動
- 良好中、英文
- 論壇文章數達 1,000 或以上
- 實習板主:
- 由 3 位發文不少於 500 的會員推薦
- 有相關經驗者 及/或 有意協助管理以下板面者優先:
-22 巴士車務、23 巴士廣告 及 設備、25 特別所見 及 車輛追蹤
-31 鐵路
-34 交通收藏品、68 交易廣場
-45 OMSI 討論
-69 機.電.工程
-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
- 加入本壇不少於 15 個月
- 在過去 6 個月未曾被凍結戶口處分
- 未曾連任連續兩次
任期:
- 實習板主:
實習期為 3 至 9 個月不等,期間只可執行《論壇通用規則》第 5 至 10 及第 13 部,及所屬分板附加板規(需援引其他壇規作處分的附加板規除外) -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板友代表:
2012 年 1 月 1 日 - 2012 年 6 月 30 日
請將申請信發送至 板務人員招募專頁,請務必附上以下資料,見解精闢獨到者可獲更佳評價:
- 會員名稱
- 個人簡介(包括在學、在職狀態等資訊)
- 履歷
- 推介人名稱
- 申請原因
- 希望服務的分區(應徵實習板主適用)
- 任何其他就本論壇的意見或建議,或如獲取錄,希望達成的目標
我們將於收到資料後以私人信息確認,如果會員發信後 72 小時仍未收到回覆,請向板務人員查詢。
截止日期:2011 年 12 月 10 日 23:59(香港時間,以伺服器時間為準)
[*1]:不包括只擁有《香港巴士路線牌聯盟》會員資格的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