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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通用規則 》
14.6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e) 條: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6 天( 10% )
由 2012 年 2 月 8 日 至 2012 年 2 月 15 日 止。
張貼主題的會員並沒有表示吸引程度達至搬入去訓的階段,但會員 #11861 回應時,態度挑釁,疑有歧視個別會員有否需要受巴士吸引;此乃屬言語上之為難。踏單車入廠一事,就算有資料顯示正是該會員,但亦不應在此含沙射影,更說暫時仍者發現跟進消息流水,胡亂借刀亦屬言語上之為難。
另本文重點不在指出他人為高登仔,但該會員發文時,疑有假借高登仔一詞貶低其他會員之意,因該會員發文之態度帶挑釁性,而非客氣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