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12 年 3 月 1 日
第 1 章、釋義
(註:〈宣告及規則〉第 1 章亦適用於本文件)
電玩:包括除 MM2、OMSI、Simutrans 外的電子遊戲,當中媒介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電視、流動電話等電子媒介
第 2 章、文件適用性
本文件由 2012 年 3 月 18 日凌晨零時正根據 2012 年第 19 號開始生效。會員於本分板(不包括任何子分板)發表的文章,必須符合〈宣告及規則〉及本文件之規定。
第 3 章、分板用途
- 張貼任何與電玩有關之新主題或回覆,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 發佈任何關於電玩的推出的消息,同時發佈與有關消息 相關的感受
- 發表 任何於進行電玩遊戲時的 經歷 或 感受,或與其相關之截圖、短片、錄音等媒體
- 對遊戲相關之附加事項 進行 技巧交流 或 物品分享
- 任何與電玩有關之新主題或回覆詢問,當中包括但不限於:
- 任何電玩之購買地點、價錢、優惠等
- 與電玩相關之附加物品(如點數卡)購買事項、相關使用方法等
- 各電玩之遊玩方法 或 相關技巧等
(任何有關於電玩的技巧教學會員可於本板面中發表,唯非針對個別電玩之廣泛性教學將會由管理人員移至 f#501 談天說地精華板面
第 4 章、分板附加規則及指引
(規則編號的首 3 位數字為分板編號,板務人員使用《公告範本》時可直接輸入。如會員違反第 3 部的額外注意事項,請直接援引相關的〈論壇通用規則〉作處分。)
(註:本章標*條文代表有特定豁免情況或注意事項,詳情請參閱本章第 3 部)
第 1 部-文章標題及內容
410-1.1 如主題內第一篇文章包含聲音檔或影片,會員須在標題清楚注明
410-1.2 主題內必須清晰附上相關電玩之全名 或 其簡稱【*3.1】
410-1.3 不得發表任何 已於 f#411 電玩專文專區內張貼專文的電玩 有關的新文章或其回覆【*3.2】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第 2 部-張貼結果
410-2.1 不得於未附上任何多媒體的情況下,以新主題方式發表於遊戲過程中的成績或結果【*3.3】
410-2.2 不得以回覆方式只發表於遊戲過程中的成績或結果【*3.3】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第 3 部-其他指引
(第 3.1 至 3.3 條按 * 的先後次序排列;第 3.4 至 3.8 條為額外注意事項)
410-3.1 如有關遊戲為網上遊戲而未有特別遊戲名稱,亦需要主題內為有關的遊戲加上適當的描述,或可自行為遊戲創作名稱,否則亦將會視作為違反本使用指南第 1.2 條處理。
410-3.2 任何已於 f#411 電玩專文專區張貼專文之遊戲,於任何情況下所有消息或感受等內容均需於有關專文內發表。如於錯誤板面內發表,管理人員將會將有關的文章合併而不另行通知。
410-3.3 為確保新主題的可讀性,故此如會員以新主題形式發表遊戲結果,必須附上多媒體如截圖、截片等等以豐富主題內容。而如會員以回覆形式發表遊戲結果,如非只附上相關的結果而未有加上任何的描述或感受(字數不限),則不會受到限制。
410-3.4 任何於遊戲中發生之恩怨均會視作為私人恩怨,受到〈論壇通用規則〉第 14.8 條規管。當然,如果只於發表進行遊戲時的感受或描述遊戲的情況,一般而言將不會視作為違規處理。
410-3.5 於轉載任何遊戲消息時必須附上相關的感受或描述,否則將會視為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3.2 條處理。
410-3.6 會員於進行遊戲的技巧交流時務必遵守玩家的道德,請勿鼓勵任何人士進行非官方授權的作弊行為,如有關的作弊行為會對其他的玩家造成不公平的狀況,將會視作為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4.1 條處理。同時,如有關的作弊行為涉及遊戲商金錢上的損失,除了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4.1 條外,板方亦會按個別情況作特別處理。
410-3.7 會員請勿討論任何與盜版 或 未授權下取得遊戲程式 相關的途徑或任何其他的事項,否則將會視作為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6.2 條處理。
410-3.8〈論壇通用規則〉第 9.1 條適用於本分板的回覆期限為 90 日,超過 90 日沒有新回覆之文章將會被自動鎖上,如有個別需要請與板務人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