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管理員先生/女士:
本人已知悉在「香港巴士論壇」的帳戶,因牽涉<<
港鐵新版車廂貼紙>>、<<
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兩文所愆生的事件,而被暫時中止使用權限。唯本人並不同意管理人員,對本人帳戶的處置手法,現特此來函。
管理人員引用《 論壇通用規則 》第14.5條,將本人的帳戶停權,相信當中提及的個人資料,應為指池卓龍先生,曾為中學生聯盟「要員」一事,乃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經由本人持有的帳戶,在論壇刊出。本人需要指出的是,<<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中所提及的受訪者,即池卓龍先生,先有擔上述利益團體之要職(見:http://bit.ly/HxQqJb),既有池先生曾受多分報章、大眾傳媒訪問(見:http://bit.ly/HxJLyC),全部乃公開資料,故本人認為池先生為公眾人物,在時事或生活的版面,本人是絕對有權就公眾人物的行為,作出評論。一如一位平平無奇的香港市民,能隨時批評行政長官、問責官員等的行為。這也是香港由英治時代至今,社會公認的言論空間和自由。如果連公開資料,都要「授權」才可以刊出,實屬笑話。
本人相信,我是認識池卓龍先生的,也曾在給版務人員的私人訊息中,交待過相關事宜。故此,我在<<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一文的回覆中,只是就報導所寫,評論我對這位受訪者的印象看法。這些討論內容,都是在評價報導之中,池先生的言論,如果我要作人身攻擊,或作「爆料」,早已品評其收入、住所等,證明池卓龍先生是「富有卻在喊可憐」。關於池先生投資活動一事,我作為一個網絡電台主持,一如新聞工作者的專業操守,從沒有向任何第三者交代消息人士的身分。至於,我公開在論壇版面貼出池先生的投資事項,目的只為版友,提供更充分的資料,避免受報導誤導,而池先生作為一公眾人物,並曾代表社會上的利益團體。有關其道德操守,我相信在有言論自由的空間下,理應容許相關討論。
如管理人員有曾參考過<<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中,本人之回覆被刪去前的部分,本人只是一如既往地評論報導中的主角。我實在不理解,為甚麼大家一直談及受訪者時,管理人員可以有如此幻想、投射,將受訪者指向一位版友。
至於<<港鐵新版車廂貼紙>>一文發生後,版務人員曾要求我提供資料,證實中學生聯盟的要員,到底是誰。由於在論壇上,我不可能查證版友的真正身分,但我相信我指的版友,就是我認識的池卓龍先生,即<<青年評教育政綱:唐增開支最高分>>報導中的受訪者,故我在回覆版務人員查詢時,只表示:「或許我認錯人」,但我已盡力查證。如果池卓龍先生不願意證實自己的身分,跟本不可能有人了解到,該位版友的真實身分是誰。在此前設下,本人並不理解,管理人員何以會認為,論壇上其中一位版友就是池卓龍先生? 版務人員有否在未掌握正確資料前,就對處分作量刑,甚至假設我提及的人士,就是論壇上的一位版友? 還是受了一(多)方
面的壓力,才作出如此處分?
我曾多次接受<<蘋果日報>>訪問,就機場第三條跑道之事宜表態,其實一篇報導,更被論壇的版友,引用至討論航空事務的版面(見:http://bit.ly/HCWS2Q),雖本人未敢自認厚道,但仍然沒設法阻礙版友討論,更親自回覆其他版友提出的意見。因為我只持一個原則處事:既然成為新聞人物,我已不受<<保護兒童及青少年條例>>所保護,我為人議論,實無可厚非。
故此,本人現來函「香港巴士論壇」管理人員,作出上訴,望有關人員能公正處理。
謝謝
版友 MM@!
201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