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板務管理需要,「特別所見 及 車輛追蹤」 (f#25) 使用指南將有所更新,詳情如下:
- 在第 1 章中文文本中,加入日間路線 ( 4-3.1 ):除夜間路線外的所有路線
夜間路線 ( 4-3.2 ):所有 N 字頭的路線、城巴 5B 線 23:30 後從堅尼地城開出班次 、 新巴 701S 及 所有巴士公司因應活動不時開辦,頭班車介乎 24:00 至 29:59 的特別路線 - 在第 4 章第 1 部中文文本中,加入1.4 車隊編號 或 車牌字元(視乎何者適用) 及 路線號碼 不得使用全形符號發表
- 在第 4 章第 3.1 條中文文本中,刪去「需」而代以「須」,刪去「晚相關服務結束後的第一個 」而代以「日 25:30 (即下一日」,在 「01:30」後加入「)」,刪去「開出」而代以「到達總站(以開出時間加上官方行車時間為準)」
- 在第 4 章第 3.2 條中文文本中,刪去「需」而代以「須」,刪去「相關服務結束後的第一個」而代以「 33:00 (即下一日」,在 「09:00」後加入「)」
- 在第 4 章第 4 部中文文本中,加入4.3A 在其他會員事前提供充足車務資料下,如會員報告同一車輛行走不同路線的行蹤,將會視作違反第 2.4 條。如其他會員事前並沒有提及充足車務資料,而會員報告同一車輛行走其他路線的行蹤,板務人員不會假設會員知道車輛行走字軌,繼而當作違反第 2.1 條。
4.4A 部分全車身廣告車輛會有指定路線行走,有關車輛行走非指定路線(即使該車型於該路線屬常用車)均不會當作常用車論。
4.4B 根據公告第 11/028 號,如會員認為任何城巴或新巴的報告內容屬常用車,須直接回文提出,以便板務人員跟進。如果板務人員在 12 小時內沒有收到任何異議,則主題將會被鎖定,並向有關會員發出提示或處分。
上述新使用指南由 2012 年 6 月 1 日凌晨十二時起生效,舊有版本將同時廢除。
2012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