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新增版規如下:
「會員在明知的情況下,不得以含糊的字詞或句子表達或稱呼任何人物、事物、團體、企業。」
*註:「明知」即在發表文章(或回覆)時,已經清楚知道對方的身份或正稱。
「含糊」即以修飾、隱悔等形式表達之。
例子:
.多數人雖然已經公認「80rn」、「80N」、「80X」等字眼代表80M模型店鋪,但使用正名「80M」表達的話,一來尊重該店,二來減少誤會。
此外,個人認為無必要將「80M」寫成其他字眼取代。
.很多時候,有會員嘗試製造「對號入座」的局面,通常以「某人經常XXXX」等字眼作回應。此舉可能增加人與人之間的誤會(例如有人可能錯誤代入「某人」)。
.*如果會員在不知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例如熱狗最後一日見有人打尖但不清楚打尖者身份),以「有人」等字眼稱呼之,仍然不會違反此條例。
本人認為,為求令文章簡潔易明,實在有必要遏止「講一半唔講一半」的風氣,故有此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