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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GX7271 » 2012年8月6日 16:39:24 (p#2365745)
《 論壇通用規則 》8.9 不得發表偏離主題重心的文章《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d) 條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8.9 條就任何在板務人員或會員發出提醒前發出的文章處分時,處分額度不得超越第 2 級違例者最高處分:每個離題主題凍結戶口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