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506749)
由 GX7271 » 2012年8月12日 22:30:41 (p#2369451)
《 論壇通用規則 》8.9 不得發表偏離主題重心的文章《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d) 條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8.9 條就任何在板務人員或會員發出提醒前發出的文章處分時,處分額度不得超越第 2 級違例者最高處分:每個離題主題凍結戶口 30 天
由 GX7271 » 2012年8月12日 22:31:45 (p#2369452)
《 論壇通用規則 》12.3 不得在未取得足夠證據或與證據有衝突之情況下,作出胡亂推測並張貼之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40 天
由 GX7271 » 2012年8月12日 22:32:25 (p#2369453)
《 論壇通用規則 》14.6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e) 條: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