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D1 :GZG50 :所以我一直覺得,基本法係寫得好好,基本法將香港同大陸的分界分得好清楚,大家睇佢第廿二條寫:
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一切機構及其人員均須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中國其他地區的人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須辦理批准手續,其中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可在北京設立辦事機構。
我相信當年起草的香港人,都知唔可能比中共食o左香港,所以將呢d條文寫得好清楚,可惜基本法的牙力就真係好受質疑,究竟大陸承認o左後需唔需要執行真係得特區政府先知,如果基本法的效力係外國都承認的話,我相信今日大陸所需承受的政治壓力都唔會細
而家就係因為中國大陸實在太有錢,
西方國家而家自己又自身難保, 咁 o既情況之下唯有就係要拉攏中共,
討好中共,
正等如中共死要其他國家承認一個中國一樣而已 ~
其實有時外國又好難做,始終香港係中國的地方,就算基本法係外國承認都好,外國始終都只可以比政治壓力大陸而唔可能制裁大陸,等於如果你隔離屋的人日日鬧交,你都唔可能走去幫人地或者自己走去罵人地咁
始終外國人識咩叫政治妥協,大陸以至特區政府都係唔識呢樣野, 所以外國政府咁多年黎其實都係同大陸妥協,就算十幾廿年前大陸好窮個陣,其實佢所受的待遇都比唔少同類國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