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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通用規則 》
16.1 不得於未經授權下,鼓勵或參與複製他人之作品、產品:(a) 就本條而言,張貼文章邀請他人使用未經授權使用遊戲補檔進行遊戲屬違反本條規定 (由 2011 年 54 號 增補)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12 天( 10% * 2 )
由 2011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1 年 12 月 22 日 止。
即使為新會員,亦有責任了解《宣告及規則 6.2》並遵守有關規則,故此並不能對有關違規行為作出特別的寬限,
加上有關會員已多次違反不同規則,理應清楚了解《宣告及規則 6.2》對個人發文之重要性,故依然會作出凍結戶口處分。
會員應對各相片版權持有人作出尊重,擅自將任何資料轉載或引用而不列明出處不論是本壇還是真實社會當中,都是不能容忍的行為,
在此望有關會員能於凍結戶口期間好好再仔細閱讀《宣告及規則 6.2》中的內容,並深切反省於早前各回覆中的所作所為。
Refer:
viewtopic.php?p=1960796#p196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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