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是咁的,咁小弟就成日硬食 14.6 既處分啦
咁我就間唔中就問下有關人士,到底我篇文係邊個位踩到 14.6 個伏啦
次次收到既答覆都鬼五馬六、咩花款都有
一時又話「不禮貌批評」、「句野並非事實」、「歧視」,咩都有
咁好啦,上面個事例已經反映左 14.6 唔同既問題
1. 何謂不禮貌?
唔同人有唔同同人溝通既方法
有啲人會認為講個「死」字係非常不敬、亦有人把「問候人娘親」一詞視為對他人既尊重
我既問題好簡單,到底壇方係用咩準則去定義「不禮貌」呢?
2. 是否有「言之有理」的解釋便等同有「合理理據」?
3. 何謂歧視?
呢個問題版方可以唔駛答,一陣我下面舉既事例就係問題作在。
4. 我邊句句子踩到 14.6 個伏?
下次版方可唔可以係處分個陣,quote 埋係邊句句子違規?我唔想下下都死因不明,次次都要問有關人員先知咩事……
我相信係版方答完上面既問題,其他人都應該仲係明啲唔明啲架啦
我依家就舉幾個事例,希望版方可以答下,以下例子有冇犯 14.6 。
-我以「蝗蟲」稱呼來港大陸人
問題如下:
a. 大陸人是人類並非蝗蟲類,為沒有合理理據證明,請問有否違 14.6?
b. 「蝗蟲」一詞為貶義、或許當時人認為帶有不禮貌,請問有否違 14.6?
c. 假設有合理解釋證明大陸人有如蝗蟲,但有關意思依然為貶義,請問有否違 14.6?
d. 假設有大陸人認為有關句子帶有歧視或不禮貌向版方投訴,但遇上情況 c,請問版方會否作出 14.6 處分?
e. 假設該大陸人沒有作出投訴,而版方亦有發現有關文章,並遇上情況 c,請問版方會否作出 14.6 處分?
謝謝版方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