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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通用規則 》
14.6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e) 條: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8 天( 13.33% )
《 論壇通用規則 》
8.9 不得發表偏離主題重心的文章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d) 條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8.9 條就任何在板務人員或會員發出提醒前發出的文章處分時,處分額度不得超越第 2 級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個離題主題凍結戶口 30 天
處分:凍結戶口 3 天( 10% )
合共處分:凍結戶口 12 天
由 2013 年 2 月 6 日 至 2013 年 2 月 18 日 止。
備註
會員於發表對他人意見時應冷靜,並考慮他人感受。而板務人員於該主題中已先後兩次作出提醒提示會員保持良好態度,及要求所有會員立即停止所有離題討論,
但依然有會員態度固我堅持針著於不必要的互相指責之上,對此情況板務人員有必要作出具阻嚇性處分警示會員,以免再出現無止境指罵及離題的情況再有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