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人員於近日按連收到會員檢舉,指個別於本分區內發表之新主題內含有過大圖像,要求處理,
唯跟據《 宣告及規則 6.2》第 5 章 第 17 部 第 3 條 內容,本區不受規管 論壇通用規則 7.4 條規管:
《 論壇通用規則 》
7.4 直接張貼的圖片之邊長上限為 1024 像素【*17.3】
17.3 第 7.4 條於「交通電腦作品」 (f#37) 、「攝影 及 藝術創作區」 (#56) 及其子板 豁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板務人員會按情況,直接將檢舉結案而不作另行通知,會員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 120 板務討論 查詢,或直接聯絡各板面之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