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獲板務人員通知,指個別會員於 f#250 車輛追蹤 (下稱本版面)內舉報新巴、城巴常用車時,只使用檢舉形式向板務人員作出舉報,而未有根據 分板使用指南 #1.5 中第 4 部第 4B 條 的指引於有關文章內作出回覆:
[250] 車輛追蹤 分板使用指南 #1.5 :250-4.4B 根據公告第 11/028 號,如會員認為任何城巴或新巴的報告內容屬常用車,須直接回文提出,以便板務人員跟進。如果板務人員在 12 小時內沒有收到任何異議,則主題將會被鎖定,並向有關會員發出提示或處分。
現特此向會員作出以下提醒:
因板務人員日常需處理大量檢舉,處理途中可能會間中無意忽略個別本板面內之常用車會員檢舉。
為方便板務人員跟進,請於檢舉相關文章同時務必使用回覆功能提出,否則板務人員可能會 不受理相關的檢舉 或 忽視有關提出常用車的回文。
會員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 120 板務討論 發表,或直接聯絡各板面之板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