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何部分字軌編定候命某線而並非以額外班次形式柯打該路線?
2. 編定候命時間之長度有沒有準則?以候命路線每單行車時間計算還是另有準則?
3. 假設A線某車需要候命B線:
a) 有沒有B線屬於定點班次的情況?
b) 如果B線實行定點班次,但B線所有編訂班次都可以準時開出,候命車輛會否行走B線?
c) 如果3b的情況是候命車輛會行走B線,B線本身所編訂班次會否調整,使候命車輛與B線原線車輛的總體班次間隔比較平均?
d) 倘若A線有車需要私牌或有收車,該線候命B線之車輛會否調回原線?
4. 一般候命車輛會否在總站等候一段時間站長才決定有關車輛行走的路線和開車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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