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及仲裁委員會已完成處理編號 A081 的上訴申請,詳情如下:
1. 案件資料
- A. 時間資訊
上訴人:<MAX (#12570)
上訴日期:2015 年 8 月 17 日
受理日期:2015 年 8 月 19 日
表決日期:2015 年 9 月 5 日 至 9 月 12 日
結案日期:2015 年 9 月 14 日
B. 處分資料
文章:http://www.hkbf.org/p2784569.htm#p2784569
日期:2015 年 8 月 17 日
原因:《論壇通用規則》第 14.2 條:不得發表任何含不良、不雅內容或使人不安之信息,當中包括粗言穢語、「諱語」、關於性的笑話、三合會術語及帶有任何入侵性電腦程式之網頁或程式碼 作出處分
人員:HN8597 (#3806)
額度:警告
處分編號:W3030
C. 其他資訊
● 由於需時處理規程問題,因此表決需時較長,敬請留意。規程問題之結果為本案繼續處理
2. 申訴理據 及 雙方回應
- A. 申訴理據(只節錄電郵相關部份)
- 涉案板務人員之回覆:HN8597 :有粗口意思/意味已經係犯規...
壇方提供但自己都要知道自己發文果版是否可豁免使用?(17.9)都講明"570版或學術討論情況下豁免,惟會員必須於標題註明含不雅內容) - 上訴人之回應:<MAX :在合理相信下,本人並不認為使用壇方提供的指定表情符號將違反版規。如果壇方認為該表情符號屬粗言穢語,而版友使用該表情符號並視作違反版規的話,為何壇方仍主動向版友提供該表情符號?
如果版友在壇方明確指出該表情符號屬粗言穢語的情況下仍然使用,當然違反版規的責任屬版友身上;但本人翻開紀錄,自 2013 年壇方提供該表情符號後,壇方從未有就表情符號制定使用規則,更未有指出該表情符號屬粗言穢語。
鉛水有毒你當然唔會飲,但問題你飲前知唔知道飲緊既係鉛水?你好地地咁當正常水飲,飲完發現飲左鉛水,中毒後係你自己責任定係提供鉛水果個責任?鉛水有源頭問題唔處理反而怪個飲用者自己飲鉛水?
本人強調該表情符號屬壇方提供,而壇方過去亦未有解釋該表情符號屬粗言穢語;對此,壇方就本次事件責無旁貸。而本人在使用該表情符號前亦未有理解成為粗言穢語內容,只視所有壇方提供表情符號均沒有違反版規之嫌。
<MAX :內容指本人的文章 p#2784569 違反了討論版規則 14.2。而明顯地,該文章內未有使用任何不良、不雅內容或使人不安之信息,更甚是粗言穢語、「諱語」等。該篇文章除文字外,亦使用兩個由壇方提供的表情符號「#f***#」,該表情符號由壇方提供,並可於回覆文章頁面中「顯示更多表情符號」之視窗第 2 頁找到。而本人在該文章中的表情符號連結亦為壇方連結(http://www.hkbf.org/images/smilies/f***.gif)。由此可見,該名資深板主根本未有清楚暸解壇方提供的所有表情符號便對本人發出一個不必要的警告。
文章中的表情符號由壇方提供,本人並不認為使用壇方提供的表情符號屬違反任何討論版規則。
3. 表決結果
- A. 投票結果
- 《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4.2 條所指的「粗言穢語」是否該表情符號 的唯一含義?
是:5票
否:1票 - 該表情符號可供會員使用,是否代表在任何情況下使用,均符合《 論壇通用規則 》規定?
是:0票
否:6票 - 該表情符號在在上訴文章中使用所代表的意思,是否符合《 論壇通用規則 》規定?
是:2票
否:4票 - 該處分是否合理?
是:5票
否:1票 - 如 Q.1 為「是」且 Q.3 為「否」 且 Q.4 為「是」,則處分的額度是否合理?
是:5票
否:0票
不適用:1票 - 如 Q.5 為「否」,請建議合適的處分額度(即處分級別及凍結日數,如適用;注意本委員會不可通過任何加刑動議)。
不適用:6票
(備註:此問題曾有筆誤 "如Q.6為「否」",但修正不影響投票內容,因此投票繼續) - 上訴人就該文章違反該規則所作的上訴 成功 / 失敗
- 有關該文章違反該規則的處分 維持原判
- 當該表情符號處於灰色地帶,即由壇方提供但意思卻有機會令人誤會時,應以全文作為基礎,並考慮使用該表情符號之含意。
- 在 表情符號中圖案不斷豎起中指,這個手勢帶有人身攻擊的含意。本人認為壇方提供的表情符號,使用後並不代表使用者擁有豁免權,不會違反任何規則
- 版友需具有分辯是非黑白能力 不代表表情符號完全符合《 論壇通用規則 》規定
- 從該表情符號的 BBCode 中可見該表情符號帶有不雅含義。
另外,雖然該表情符號由壇方提供,惟會員理應有辨別是非之能力,可自行判斷使用相關符號是否違反板規。 - 在普通的理解之下,該表情符號為有人以不俏的樣子左右手豎中指,而豎中指帶有「屌」的意思,
故該表情符號的唯一含義即「粗言穢語」,並無他意
鉛水事件與是次事件有不能對比的地方:
當市民飲下鉛水後只會造成對身體有影響,並不會因健康問題而違反法例;而在是次上訴案件中,使用粗言穢語屬違規行為需要接受處分。
故此兩者並不能完全作出比較,而上訴人亦不幸跌入此陷阱
最後關於該表情符號的用途,雖然一般可用於私人用途,
但既然有會員誤以為該符號可超越《宣告及規則 6.2》的規定,建議將有關表情符號刪除
- 本會已就下列問題表決,首輪表決共收到 6 票 ( 除主席外共6名委員,投票率 100% ) ,達《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2.5(d) 條 要求,因此投票有效。表決結果以底綫顯示:
HN8597 (#3806) 就 p#2784569 就 《 論壇通用規則 》第 14.2 條:不得發表任何含不良、不雅內容或使人不安之信息,當中包括粗言穢語、「諱語」、關於性的笑話、三合會術語及帶有任何入侵性電腦程式之網頁或程式碼 作出處分。
B. 判決
- 基於上述投票結果及委員意見,因此作出以下判決:
4. 其他意見:
第十一屆上訴及仲裁委員會主席
從來不坐思春 (#3449)
2015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