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論壇

Hong Kong Bus Forum
InfoLink by HKBRDA
現在的時間是 2025年2月20日 19:07:34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會員註冊資訊
歡迎來到香港巴士論壇。本壇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的交通討論區,亦是全港最具規模的 Der Omnibussimulator (OMSI) 討論區。請隨便瀏覽各板面,體驗討論。若有興趣加入本壇參與討論,歡迎隨時註冊帳戶,既簡單又方便。

[ 申請方法 ]

重要事項


圖檔 圖檔 圖檔 圖檔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2 篇文章 ] 
發表人 內容

(u#2991)
 文章主題 : #21479 GD2923@60X
文章發表於 : 2018年5月19日 23:09:13  (p#2884141)
離線
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
壇規執行顧問、資深板主
壇規執行顧問、資深板主
頭像

註冊時間: 2004年3月1日 10:12:37
錢包: 3.11 明彩 
文章: 21,761
攝影器材: Nikon D60
GD2923@60X (#21479)
http://www.hkbf.org/p2881724.htm#p2881724
《 香港公共交通規劃分板使用指南 #1.0 》
360-2.1 任何相關建議均須附有合理原因【*4.1】
360-2.2 任何主題文章均須附上以下各項資料:討論之焦點路線 / 區域 / 範圍、簡介背景資料並引述資料來源(如有)及個人對於有關討論題目之意見
360-2.3 任何相關建議必須列出以下資料:涉及路線、路線改動內容(如改動定線則必須將起迄點及途徑地點列出)及新訂大約之班次及預計用車數量
360-4.1 以下原因皆不會被當作「合理原因」:(a) 無直接路線來往(有足夠證據證明甲地往乙地之需求極高除外);(b) 純以政府政策作建議的目的;(c) 善用資源(有合理解釋除外);(d) 優化交通服務(有合理解釋除外)。有關規則執行準則如下:(a) 建議改動多條路線之文章:須就每條定線概括地解釋改動的理據;(b) 就單一路線提出多項改動之文章:須就每項改動闡釋理據;(c) 其他建議將由板務人員按類似原則處理,若有新提示將透過公告形式頒布。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30 天

處分:警告

《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額外處分 》
1AA.1 板務人員執行任何級別處分,並從會員帳戶中扣除壇主不時指定的論壇積分(如適用)後,使會員帳戶中的總論壇積分數從正數或零轉為負數;或在板務人員執行上述處分前,會員帳戶中的總論壇積分數已為負數,則本部下述條款適用
1AA.2 在第 1AA.1 條適用的情況下,板務人員須追加凍結戶口 3 天,作額外處分。此處分與原有處分獨立分期執行。
違例者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3 天

處分:凍結戶口 3 天( 100% )

合共處分:凍結戶口 3 天
     由 2018 年 5 月 19 日2018 年 5 月 23 日 止。


文章#1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2991)
 文章主題 : #21479 GD2923@60X
文章發表於 : 2018年5月29日 21:22:30  (p#2884846)
離線
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
壇規執行顧問、資深板主
壇規執行顧問、資深板主
頭像

註冊時間: 2004年3月1日 10:12:37
錢包: 3.11 明彩 
文章: 21,761
攝影器材: Nikon D60
GD2923@60X (#21479)
http://www.hkbf.org/p2884809.htm#p2884809
《 論壇通用規則 》
13.1 於轉載或引用任何信息時,須列明資料來源,並提供來源連結(如適用)【*17.8】
17.8 除轉載來源的使用條款要求轉載者交代來源外,否則第 13.1 條於 f#220 巴士車務 及其子板豁免;另第 13.2 條於 f#220 巴士車務 及其子板豁免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20 天

處分:警告
(此處分已由板務人員 HN8597 執行)

《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額外處分 》
1AA.1 板務人員執行任何級別處分,並從會員帳戶中扣除壇主不時指定的論壇積分(如適用)後,使會員帳戶中的總論壇積分數從正數或零轉為負數;或在板務人員執行上述處分前,會員帳戶中的總論壇積分數已為負數,則本部下述條款適用
1AA.2 在第 1AA.1 條適用的情況下,板務人員須追加凍結戶口 3 天,作額外處分。此處分與原有處分獨立分期執行。
違例者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3 天

處分:凍結戶口 3 天( 100% )

合共處分:凍結戶口 3 天
     由 2018 年 5 月 29 日2018 年 6 月 2 日 止。


文章#2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2 篇文章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板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0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板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板面刪除您的文章
可以 在這個板面上傳附加檔案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
phpBB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