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尖沙嘴大遊行期間,新巴970車長駕駛時被警方拘捕,一度指控他無故響按、快速行駛,涉危險駕駛罪,更稱他攜「士巴拿」開工,涉藏有攻擊性武器,最終落案控以不小心駕駛罪,案件將於本月17日再訊。新巴職工會主席林錦標接受《蘋果》查詢時稱接獲被捕車長求助,指車長獲新巴通知,如其不認罪,公司不會向他繼續提供法律協助。林坦言,對新巴決定感到不滿及無奈,已協助車長尋找法律支援。新巴回覆查詢時承認此事,並稱其委託的律師行在審視證據及口供後作有關決定,若車長選擇抗辯,建議他盡快另委託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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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而有罪名強加車長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