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S6592 :3個重點
1.閣下完全誤解左我既意思,我係話舊AD前掛右手邊既位本來
係有3排,但因為過唔到傾斜測試所以就改做今日咁2排.而唔係
乜野2+2
2.我唔係見一次報一次警,個一次係上層企左6個人,而我覺得
架車係超載,所以我打去交通投訴組(而唔係閣下講既報警)
雖然佢話唔係犯法,但我好懷疑個位警察對我講既野囉.我諗我
真係打去有關部門問清楚先.
3.保險呢樣野唔駛閣下買先有既,我諗閣下既年紀應該唔大,
如果唔係都冇可能會唔知巴士公司會幫乘客買左第三保.正如
當年AP69車禍一樣,乘客冇買保險一樣有得賠.
但如果當時既情況係唔晌受保範圍裏面既,咁保險公司可以唔
作出賠償.好多時成日聽到話如果唔跟行車路線行車既,受傷冇
得賠就係呢個意思.同樣道理,巴士上層有乘客企又導致意外既
第三保係會失效.
所以賠唔賠絕對關閣下事(除非閣下係冇受傷或者真係唔志在
D錢囉)
1. 答左你。
2. 咁又係你之前話見一次報一次警既,我唔想去巢舊文,but anyway,我好歡迎閣下尋根究底既精神,我都好想運輸署會做d 咩,可以做d 咩。
3. 我一時醒唔起者。我想話,如果係巴士公司既fault,例如私自改行路線,唔賠係好合理,但係上層企係某d 乘客既責任,就好似企出黃線咁,我唔覺得可以因為咁而入巴士公司數 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