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38747)
板主: 葵芳站總站站務助理員
由 毓民 » 2008年10月8日 15:24:16 (p#1496624)
由 cinderella727yin » 2008年10月8日 15:35:40 (p#1496625)
由 nwfb94A » 2008年10月8日 16:08:55 (p#1496629)
jak :宜家好多集團 / 商店都唔收 1 , 2 毫 , 其實佢地有冇觸犯法例 ? 佢地點解要甘做 ?
好多時連大家樂 , KFC 都唔收 ... 真係好離譜 ~
政府有冇必要取締 1 , 2 毫 ..
如果你遇到甘既情況 , 你地會點做 ?
我既立場係 :
如果佢唔收 $1000 蚊紙 , 我都可以理解 , 因為佢真係有風險引致損失 , 1 , 2 毫唔收真係好過份 , 1 , 2 毫係香港既合法貨幣 , 冇可能唔接受 ~ ... 除非佢証明我果 d 1 , 2 毫係假 , 又或者多過 20 個硬幣 , 佢就有理由唔收 ~
由 毓民 » 2008年10月8日 16:29:13 (p#1496634)
cinderella727yin :同佢講: 冇喇,成副身家,你收唔收丫?
呢招我試過,佢咪死死氣氣收!
由 水銀燈大帝 » 2008年10月8日 17:00:39 (p#1496665)
由 Joe » 2008年10月8日 17:02:21 (p#1496666)
由 L. C. » 2008年10月8日 17:38:33 (p#1496703)
由 LF5421 » 2008年10月8日 19:53:37 (p#1496820)
Tak Lam :講起呢個我諗到一個CASE會點呢...
如果我去買樓/車,例如貨物係$100,000,但係我個銀行戶口得嗰$99,999.90,咁會點呢
咁未買唔到囉...
通常你攞到10C或者係20C都係M記找姐,咁未數返俾佢囉...
又或者宜家MTR可以為學生八仔增值$10,你未俾返MTR囉~我諗你唔會有100個一毫掛....
由 LF5421 » 2008年10月8日 19:54:11 (p#1496822)
水銀燈大帝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B71F2FEF2566EB1F882564930063430B?OpenDocument
各位小心,1毫、2毫、5毫既總額係唔可以多過$2,如果唔係佢地有權唔受。
由 2ac » 2008年10月8日 20:22:39 (p#1496842)
由 Joe » 2008年10月8日 20:29:53 (p#1496845)
LF5421 :水銀燈大帝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6033A8CC1F220686482564840019D2F2/B71F2FEF2566EB1F882564930063430B?OpenDocument
各位小心,1毫、2毫、5毫既總額係唔可以多過$2,如果唔係佢地有權唔受。
甘如果少於 $2 既 毫子 , 佢有冇權唔收 ?
由 L. C. » 2008年10月9日 16:51:39 (p#1497124)
LF5421 :Tak Lam :講起呢個我諗到一個CASE會點呢...
如果我去買樓/車,例如貨物係$100,000,但係我個銀行戶口得嗰$99,999.90,咁會點呢
咁未買唔到囉...
通常你攞到10C或者係20C都係M記找姐,咁未數返俾佢囉...
又或者宜家MTR可以為學生八仔增值$10,你未俾返MTR囉~我諗你唔會有100個一毫掛....
你想講咩 ?? 表達緊一個咩 points ?
由 ZfAD1.AlexanderVa63 » 2008年10月9日 20:13:59 (p#1497231)
由 2110 » 2008年10月9日 20:25:39 (p#1497239)
(1)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命令授權發行硬幣,其設計、面額、成分、準重量及可容許的公差,須於命令內指明,而只要該等硬幣沒有經過任何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即屬作為支付下列款額用途的法定貨幣─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a) 以面額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100;
(b) 以面額少於$1的硬幣而言,所支付的款額不超逾$2。
(2) 每枚硬幣只屬其所示面額的法定貨幣。
(3) 凡硬幣除因正常損耗外而破損、消損或減輕,或因其上印上或刻上任何名字、字樣或標記或以任何形式被切割、穿孔或砍劈而遭毀損,該硬幣須當作已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
(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規例,以規定任何經過受法律禁止的形式處理的硬幣,可按照該規例予以收回、切割、毀掉、毀損或處置。 (由1999年第68號第3條修訂)
(1994年制定)
由 GZG50 » 2008年10月9日 22:08:39 (p#1497297)
jak :cinderella727yin :同佢講: 冇喇,成副身家,你收唔收丫?
呢招我試過,佢咪死死氣氣收!
我試過食椰林閣 , 食五十幾蚊 , 只係俾 5 毫子散子 ( 2 個 2 毫 , 1 個 1 毫 ) ... 佢唔收 ..
之後我問佢呢 d $$ 唔係香港既合法貨幣 ... 佢話佢公司唔收毫子 , 5 毫就收 .... 之後我話香港法例應該係唔可以規收任何合法既貨幣 , 除非你有理由相信我用假硬幣 ....
之後佢極無奈收左 ...
其實根本呢 d 就係不合理既規矩 .... 你憑咩唔收毫子 .... 只要個個都堅持 , 一定可以同呢 d 無良商戶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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