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53471)
由 Joe » 2008年12月30日 23:58:59 (p#1545121)
由 Martin » 2008年12月31日 00:16:28 (p#1545139)
Joe :我唔係要評論誰是誰非
係要討論一下當中私隱既問題
事件中有一名板主以職權獲取個別會員IP
之後將該IP半公開
姑勿論IP公開既程度
反而要著眼係私隱問題上
假若我們犯上板規
某些板主就利用職權獲取我地既IP
之後公開
係咪已經違反左板規中9.2.5呢?
其實不論程度
我認為只要有意公開某人資料
即使只係1-2個字
都係有動機去犯9.2.5
係度我想問:
板規的條例9.2.5中,"貼出或提問其他人士之個人資料"中的"資料"係點介定呢?
一小部分就算?定要全部先計?
我舉一個例
假設我住係天強村強昌樓9999室(地址只係假設)
如果某人公開全部資料,
即"天強村強昌樓9999室",當然犯了規
但若他只係公開"天強村X昌X9999X"
佢並冇公開全部地址,咁叫唔叫犯規呢?
同時今次有板主利用職權作不當行為
板方會有咩方法保障我地呢?
壇主會於日內就查詢文章《有關表情符號之問題》作出回應,於此段期間,版主「北陸·能登」將會暫時停止其務務及職權。
如會員就有關文章有任何意見或資料,歡迎電郵至 info [at] hkbf.org。
友壇或與表情符號有關之人士,亦歡迎以有關電郵聯絡我們。
由 Joe » 2008年12月31日 00:24:42 (p#1545147)
由 envirohk » 2008年12月31日 00:42:37 (p#1545155)
由 巴士狂徒 » 2008年12月31日 00:52:03 (p#1545169)
envirohk :再次重新,版主這樣公開會員個人資料,
還要到高登討論區四處張揚自已香港巴士論壇版主,然後就把玩地公開本人IP ADRRESS,做法可恥。
本人之前關於ICON之文章雖然是指控巴士論壇擅加聖誕高登ICON不載有來源,屬於投訴的一種,
但該版主不應因本人為投訴者之身份而做出破壞法紀之行為,隨意披露會員之個人資料。
希望 貴壇殺一儆百以警視其他版主,並加強版主個人私隱保護及道德教育。
由 Martin » 2008年12月31日 00:55:30 (p#1545173)
由 從來不坐吉都 » 2008年12月31日 01:11:20 (p#1545180)
由 白露時雨村雨夕立春雨 » 2008年12月31日 01:40:33 (p#1545194)
sample log :
- 代碼: 選擇全部
*.*.*.* - - [--/---/----:00:00:00 +0800] "GET / HTTP/1.1" *** **** "來自的網址" "Mozilla/5.0 (Windows; U; Windows NT 6.0; zh-TW; rv:*.*.*.*) Gecko/2008****** Firefox/3.0.*/1.*"
由 Penny » 2008年12月31日 03:20:11 (p#1545225)
北陸·能登 :本人就公開IP一事引事各位不安道歉
這次事件和香港巴士論壇(HKBF)並沒有任何關係
這次事件純粹為本人昨晚翻查本人網站的紀錄檔時,
發現有人經BF的有關投訴文章進入本人的網頁,
而本人貼出之IP地址並非利用版主特權而獲得
此外本次事件版方已在跟進,而正在停職的我不方便再作評論
最後我再次對此衝動的行為誠心為受影響之人士致歉sample log :
- 代碼: 選擇全部
*.*.*.* - - [--/---/----:00:00:00 +0800] "GET / HTTP/1.1" *** **** "來自的網址" "Mozilla/5.0 (Windows; U; Windows NT 6.0; zh-TW; rv:*.*.*.*) Gecko/2008****** Firefox/3.0.*/1.*"
由 Snoopy@J&H » 2008年12月31日 10:15:47 (p#1545295)
EA4591 :雖然你的所謂解釋似乎合法,但卻不合乎情理。
感謝你,你的所作所為,令一眾hkbf的版管、版友甚至所有無辜的巴迷,將會帶來一個新的標簽。
另外,在高登論壇相關文章回文的版友,不論站在版管或是版友的那一方,你們的一言一行,確實令一眾包括我在內的巴迷,帶來無盡的羞恥。
由 Martin » 2008年12月31日 10:24:36 (p#1545299)
Snoopy@J&H :EA4591 :雖然你的所謂解釋似乎合法,但卻不合乎情理。
感謝你,你的所作所為,令一眾hkbf的版管、版友甚至所有無辜的巴迷,將會帶來一個新的標簽。
另外,在高登論壇相關文章回文的版友,不論站在版管或是版友的那一方,你們的一言一行,確實令一眾包括我在內的巴迷,帶來無盡的羞恥。
何為合情理?
check ip係一個好正常既行為
當然唔應該打出來
但係都冇打晒
有四個唔知道既數字
難以估計該人既野
何況該受害者既係浮動ip
反正我地一向都俾人標簽左
高登既人標多條同標少條既關係
來來去去睇果篇文都係洗文多過有字
當然,件事係高登上面去講係有問題
但係都係某版友去開post
入面甚有挑釁既成分
前版主忍唔住就出左手
係高登既世界入面
我地係咩大家都好清楚
前版主入去討論只係會自己搵自己麻煩
即使你有任何既道理都好
係唔會有人理
最後,我想問問壇主
除左停左前版主既職務外
仲有冇其他行動
包括向高登方面交涉
由 中東呼吸中級呼綜合症 » 2008年12月31日 18:31:20 (p#1545639)
Joe :姑勿論IP公開既程度
反而要著眼係私隱問題上
假若我們犯上板規
某些板主就利用職權獲取我地既IP
之後公開
係咪已經違反左板規中9.2.5呢?
其實不論程度
我認為只要有意公開某人資料
即使只係1-2個字
都係有動機去犯9.2.5
Joe :係度我想問:
板規的條例9.2.5中,"貼出或提問其他人士之個人資料"中的"資料"係點介定呢?
一小部分就算?定要全部先計?
我舉一個例
假設我住係天強村強昌樓9999室(地址只係假設)
如果某人公開全部資料,
即"天強村強昌樓9999室",當然犯了規
但若他只係公開"天強村X昌X9999X"
佢並冇公開全部地址,咁叫唔叫犯規呢?
As explained above by 從來不坐吉都.Joe :同時今次有板主利用職權作不當行為
板方會有咩方法保障我地呢?
由 GZG50 » 2008年12月31日 21:54:22 (p#1545782)
巴士狂徒 :果少少o野都泄露到你D資料ge話,個人強烈建議閣下去信各大報館投訴所有記者泄露所有新聞入面涉案者ge資料
同埋你叫人加強道德教育之前,亦請先睇下自己道德水平去到邊
由 吾系人仔 » 2008年12月31日 22:32:24 (p#1545797)
由 Joe » 2008年12月31日 23:00:17 (p#1545810)
吾系人仔 :只係xxx.xxx.*.*
(即192.168.*.*咁)
個人認為唔算侵犯私隱
頭兩個點最多可以講出你係用咩isp
而唔係大x咀x恆x99x呢d
而係大角咀xxxxxxxx
但我唔知呢件事點 不作評論
而且都話7日內有答案
仲爭論泥做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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