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F5421 :Walkman :最"不該"就係出"一雞兩味",實在太衰格!
同打劫冇分別!你有你咀咒,錢佢就袋袋平安。
郭炳華真不該!
別事事都關郭炳華事 , 郭炳華不是鵝頸橋下打小人的公仔 , 大家有什麼是都那他出來打 !!
( 申報 : 在 QC 那個問題上 , 我也應該應該將他殺掉 , 因為恕小弟見識不才 , 未見過那麼頑固 , 死不改善的人 )
討論要理性一些 !
[先切入你的觀點討論]
既然郭炳華那麼 "不該" , 為何你要為他背書 , 認同他的 "不該" , 你大可以「二揀其一」?
錢在你手 , 香港地如何花錢 , 應該是可以自主 , 你既然覺得 "一雞兩味" 是 "不該" , 那麼不開心、不快樂 , 應該節省那 $596 , 做一個該做的人 !!
我都係會二選一咁買,而且最近的新城E500我已經冇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