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版務人員接獲投訴,指有不少會員透過私人信息,向他人提出傳送檔案的要求。為遏止此行為對有關會員造成的不便及滋擾,壇方現宣佈:禁止會員透過私人信息要求他人傳送未發佈、或製作中之檔案。
如製作人接獲有關信息,可將有關信息的內容及 ID,轉寄予 43 區版務人員,以便跟進;版務人員將根據壇規第 9.2.7 條:
論壇宣告及規則 #5.1 :9.2、會員須保障其他人士利益和身心健康,顧及他人感受,並保持禮儀,因此不得:
9.2.7.透過私人信息滋擾其他會員
最高處分:按每個受影響的機構或個人凍結戶口 60 天
處分有關會員。
請各會員尊重他人,並遵守上述規定;以上規定即時生效,並將於修改本區《 使用指南 》時,加入至文件之第 3 章。
二零零九年六月廿七日
通告張貼至:新版《 使用指南 》發佈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