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漢將警署作「迷你倉」
(星島)2010年1月8日 星期五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報道)沙田警署變成私人「迷你倉」!警例第一條是警方有責任保護市民的生命財產,前日卻被怪漢利用,將警署當做收藏個人家具的「迷你倉」,令警方至今進退兩難。
令警方大感頭痛的男子姓黃,二十九歲,早年隨家人移居美國後,在當地從事地產生意,至近年他獨自回流返港,約一年前租住上水一個豪宅,前日下午退租後,召貨車將全屋家具搬到沙田警署。
向法庭申請拍賣
警員其後聯絡事主舅父,得悉黃精神有問題,因而勸服他到醫院接受檢驗,其大批家具,則搬入警署存放,事件列作發現精神問題人士處理。警方稱,姓黃事主目前在醫院,正接觸其家人了解情況。
對於有人將警署當「迷你倉」,沙田警署一名警官表示,警方會根據處理市民財物辦法,在事主留醫期間尋找地方安置其財物,並通知其家人領回,若家人不理,則只有等待事主出院。他又稱,如果事主表明放棄有關物件,警方便向法庭申請,有用物品會拍賣,無用的則銷毀。
至於該批家具可以存放在沙田警署多久,警官表示難以定出期限,由於事主正在醫院,因而警方希望與其親屬聯絡,對如何處置傢具作出決定。
律師梁永鏗表示,對於一些市民的奇怪行為,警方也無可奈何,更不可隨便丟棄這些私人物品,他建議警方聯絡社署,為事主安排臨時庇護中心,並收容和安置其物品。 本報記者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0107/3/g0g7.html
時昌迷你倉好快無得撈 sos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