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10 年 8 月 1 日
第 1 章、釋義
請參閱〈宣告及規則〉第 1 章
第 2 章、文件適用性
本文件由 2010 年 8 月 1 日凌晨零時正根據 2010 年第 55 號開始生效。各條修訂生效時間如下:
- 2013 年第 30 號:2013 年 8 月 11 日凌晨零時正
第 3 章、分板用途
在舉行 MM2 線上遊戲活動時發表通知
(其他線上遊戲活動並不在本分區討論範圍之列,會員應在電玩討論 (f#410) 內適當的子分板發表)
第 4 章、分板附加規則及指引
(規則編號的首 3 位數字為分板編號,板務人員使用《公告範本》時可直接輸入。如會員違反第 2 部的額外注意事項,請直接援引相關的〈論壇通用規則〉作處分。)
第 1 部-文章標題
432-1.1 會員須在關場後 3 小時內,於標題加上表示活動已完結的字眼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20 天
第 2 部-其他指引
(以下所有條款均為額外注意事項)
432-2.1 為保障檔案製作人的利益,會員不得發表並非由製作者親自傳送或授權傳送的檔案,以及其相關的多媒體檔案。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6.1 條。
432-2.2 轉載檔案時,會員必須附上資料來源,並提供來源連結。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3.1 條。
432-2.3 如果會員所轉載的連結並非開放予所有網友瀏覽,會員就不得公開連結之內容(但可以發表有關連結)。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6.3 條。
432-2.4 本分板不設回覆功能。如對線上活動有任何疑問,請自行聯絡相關會員。如會員懷疑文章出現違規情況,請使用「檢舉」功能作出報告,以方便板務人員作出跟進。
432-2.5 分板之文章只會保留 36 天,逾期的文章會由系統自動刪除。會員的文章發表數量將不受影響。(由 2013 年第 30 號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