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13 年 8 月 4 日
第 1 章:釋義
(註:〈宣告及規則〉第 1 章亦適用於本文件)
電腦:包括其配件,如滑鼠、打印機等,但不包括電子產品或影音產品
電子產品:例如 PDA、Pocket PC、PSP、手提電話 等
(由 2013 年第 30 號修訂)
第 2 章、文件適用性
本文件由 2010 年 8 月 1 日凌晨零時正根據 2010 年第 55 號開始生效。各條修訂生效時間如下:
- 2011 年第 6 號:2011 年 1 月 25 日
- 2012 年第 15 號:2012 年 2 月 18 日
- 2013 年第 30 號:2013 年 8 月 11 日凌晨零時正
第 3 章、分板用途
- 討論有關電腦及電子產品的資訊
- 發問購買或使用電腦及電子產品時遇到的問題(由 2013 年第 30 號修訂)
(規則編號的首 3 位數字為分板編號,板務人員使用《公告範本》時可直接輸入。如會員違反額外注意事項,請直接援引相關的〈論壇通用規則〉作處分。)
(以下所有條款均為額外注意事項)
550-1 會員不得藉文章為商業機構作宣傳,惟可以發表對有關品牌或產品之評論。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5.1 條。
550-2 會員提及品牌或產品時,可自由選擇是否以全名顯示,但會員不得使用悔辱性的代名。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
550-3 會員應盡量清楚發表問題,並使用貼切標題,不應使用「問」等不清晰的標題。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6.2 條。
550-4 發問時應清楚指出問題所在,並羅列相關錯誤信息。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5.2 條。
550-5 討論一些病毒爆發等資訊時,不得只發出「我有事」、「我無事」等無意義的文章。違反此規定者,即等同違反〈論壇通用規則〉第 8.6 條。
550-6 會員在本分板張貼電腦畫面截圖時豁免執行〈論壇通用規則〉第 7.4 條;惟本豁免不適用於張貼其他類型圖片,如展示電腦系統或產品的圖片、遊戲圖片等。如果圖片大小會嚴重影響其他會員載入頁面,會員應考慮以連結代替,板務人員亦有權將相關圖片修改為以連結顯示。(由 2011 年第 6 號增補)
550-7〈論壇通用規則〉第 9.1 條適用於本分板的回覆期限為 14 天,超過 14 天沒有新回覆之文章將會被自動鎖上,如有個別需要請與板務人員聯絡。(由 2012 年第 15 號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