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18518 MP7697
以下您發表的文章違反了討論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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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通用規則】
12.3 不得在未取得足夠證據或與證據有衝突之情況下,作出胡亂推測並張貼之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40 天"
敬請注意,切勿再次違規。
本人之出發點為12.2 , 惟因事後本人在連結中的網站及其他鄰壇或主要私人網絡空間等 ,
均不見相關車務調動 , 而個人理解 , 無故將車輛換出而沒有上牌車的情況亦較罕見 ,
故作上以上處分 .
提醒各板友 , 胡亂張貼文章並非靠 "未肯定" 、 "not sure" 等字眼就能草草了事 ,
如內容過於偏離現實 , 板方或有機會如常作出處分 ,
而過枉記錄欠佳者 , 處分之上限亦會相應提高 .
【警告】#18518 MP7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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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通用規則】
8.1 會員須瞭解各分板之討論範圍,並在合適分板發表文章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30 天
敬請注意,切勿再次違規。
請留意此車務調動尚未有生效日期,即是說此調動仍是未知之數。閣下提早向會員公佈不是壞事,但由於事件未有實行日期,所以將不當作「消息」論。由此,文章不算是「路線消息」,屬錯誤區域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