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認為 為了明彩制度而加強執法,這樣會使討論區的氣氛變得緊張,導致會員們提心吊擔,不敢回文
其實,我認為應推行另一更好的制度,避免因扣明彩導致負分令會員無心回文/發文
另外,因扣明彩則太重而令會員心生不忿
引致各版區發文或回文量減少
明彩制度之推出至今,我按着之前的需要回文,但卻遭受警告。
然而,此規條:《 論壇通用規則 》
8.6 不得發表只帶有附和性質或只為表達情感的短小回應,或沒有附帶理據的簡短評語
8.9 不得發表偏離主題重心的文章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d) 條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8.9 條就任何在板務人員或會員發出提醒前發出的文章處分時,處分額度不得超越第 2 級
敬請注意,切勿再次違規。
8.6 及8.9 相信有不少會員都搞不清楚,希望版務人員可詳細解釋,否則此規條會被版務人員濫用及令會員誤會 - 回文可引用規條8.6 及8.9 ,但發文卻不受用。因此,我覺得有意洗版者會借此灰色地帶進行發文,令討論環境變得混亂,希望版務人員考慮此意見並實行採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