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會員:
Leo113 (#21240)上訴日期:2012 年 4 月 4 日
處分資料:
文章:
http://www.hkbf.org/p2286723.htm#p2286723日期:2012 年 4 月 4 日
原因:
《 MM2 線上召集分板使用指南 》第 432-1.1 條人員:
罪人 (#14369)額度:注意(L313447)
申訴理據:
member name:Leo13
Post link:http://www.hkbf.org/p2286723.htm#p2286723
reason: I only want to delay to today, haven't start this online, I want to start it today at the same time.
有關板務人員就本案的回覆:
首先, 「場內狀況:CH to TOM」呢一句就我理解, 係帶唔出話場 online delay 左既意思, 同時亦無比 link 去引導其他人去睇另一個 online post / 參閱另一場 online 既資料 .
另外, 如果佢話 delay 既話, 姐係原定開果場無左啦, 咁原定果場無左既話, 佢之後就算再用同樣既檔案開場, 都會被視為另一場 online . 所以佢本身個 post 無話閂左場我會睇成閂左場未改文 ..
最後, 佢話閂場時間係 0130, 咁我個處分都已經之後果日先出, 佢又無打「delay」/「on hold 」等既字眼, 又無話 delay 左去邊日我又點會知佢係 delay 左呢 ..
委員就下列問題表決,1 輪表決共收到 6 票,表決結果以底綫顯示:
根據上訴會員提供的上訴理據,文章標題的「CH to TOM」是指「是日活動未有開始,並將延至翌日同一時間舉行」。
- 「CH to TOM」一句是否能夠清楚帶出「是日活動未有開始,並將延至翌日同一時間舉行」的信息?
6 否
罪人 (#14369) 就 p#2286723 按《 MM2 線上召集分板使用指南 》第 1.1 條作出處分。 - 該處分是否合理?
6 是 - 如 Q.3 為「是」,處分的額度是否合理?
6 是 - 如 Q.4 為「否」,請建議合適的處分額度(即處分級別及凍結日數,如適用;注意本委員會不可通過任何加刑動議)。
6 不適用(Q.3 為「是」)
因此作出以下判決:
- 上訴人就該文章違反該規則所作的上訴失敗,有關該文章違反該規則的處分維持原判。
其他意見:
- 有委員認為會員如於線上召集進行前已欲將有關活動延遲,應於主題上標示清晰的時間及日期,或直接將主題刪去,以方便會員及板務人員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