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壇通用規則 》
14.6 不得向任何人士、團體、事物作出沒有合理理據的批評、不禮貌之評論、言語上之為難或發出帶有歧視性質之信息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第 1.3(e) 條:板務人員在同一個或同一組相關主題只可根據《論壇通用規則》第 14.6 條作出最多兩次處分
違例者最高處分:每篇違規文章凍結戶口 60 天
由於板務人員接獲檢舉指 閣下在以上文章違反上述規則,因此現請 閣下就以下各點提供資訊:
- 「我關心有無醫生診斷過你有無乜野問題」
請閣下解釋點解覺得 LRT505 要見醫生? 預期 LRT505 會有咩問題?
煩請在問題發出後 48 小時內於 f#115 提供資訊請求 分板內的主題回覆,並一次過提供全部資料,謝謝合作;使用私人訊息回應的資料,除非有特別原因,亦將會於 f#115 提供資訊請求 分板公開。板務人員或會提出追問,除非在追問時特別註明,否則前述規則將繼續適用。板務人員或會修訂實際處分中援引之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