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會員
上訴及仲裁委員會已完成處理編號 A070 的上訴申請,詳情如下:
1. 案件資料上訴會員:
hairpin13uk (#32686)上訴日期:2014 年 3 月 22 日
受理日期:2014 年 3 月 23 日
表決日期:2014 年 3 月 30 日 至 2014 年 4 月 6 日
處分資料:
文章:
日期:2014 年 3 月 16 日
原因:
《 論壇通用規則 》第 8.6 條人員:
Motorfore (#7480)額度:永久凍結戶口(
http://www.hkbf.org/viewtopic.php?t=604365)
2. 申訴理據及板務人員回覆上訴會員所提供之申訴理據:statement for filing an appeal
at the time I made those reply I only has the membership for less than 24hrs so i am a very new member so I really doesn't know the strict reply requirement in those reply section .And for most forums those reply I made is considered to be ok.
The reasons i made those reply continuously is because I just had the new membership & i want to show some participation & I know that there is a point system within this forum so I want to earn some points by the way.AS I was making those reply ,i got some point pity straight forward without seeing warnings or advise so i carry on making a whole bunch in a couple hrs & didn't know the warning from the admin goes to my email that i did not checked for a while as a result missed all those warning & make the error even worse.And as i was concentrated on making replys & gathering points I browsing other topics in the forum I don't even go & check the forum rules & message boards so missed all the warnings.
As a conclusion this error is not made intentionally as described by the forum personnel this is just a misunderstanding of the forum rule (especially the strict reply rule wasn't expected that caused the problem)and miscommunications.
from hairpin13uk
涉案板務人員回覆:涉案板務人員未就本案提供任何回覆。
3. 表決結果委員已就下列問題表決,首輪表決共收到 5 票(投票率 83.33%),根據《宣告及規則》第 6 章第 2 部《 處分、上訴及投訴板務人員 》第 5d 條,投票率已達到 60% 標準,是次投票有效。
表決結果以
粗體底綫顯示,為方便各會員閱讀,贊成票將以
綠色顯示,反對票將以
紅色表示:
Motorfore (#7480) 就
p#2630266 p#2630269 p#2630272 p#2630277 p#2630279 p#2630282 p#2630287 p#2630288 p#2630296 p#2630298 p#2630305 就
《 論壇通用規則 》第 8.6 條 作出處分。
1. 該處分是否合理?
是/合理: 5 票2. 如 Q.1 為「是」,處分的額度是否合理?
是/合理: 4 票 否/不合理: 1 票3. 如 Q.2 為「否」,請建議合適的處分額度(即處分級別及凍結日數,如適用;注意本委員會不可通過任何加刑動議)。
凍結戶口 66 日(即維持永久凍結戶口): 1 票 不適用: 4 票委員對有關處分的意見:(各項意見由主席修飾及整合)
- 有委員指出在申訴理據中,上訴人表示大量灌水回文目的只為賺取積分(明彩),認為上訴理據十分薄弱。
- 上訴人於上訴理據中指未有留意到已被板務人員出作多次處分:
- 有委員表示上訴人在凍結戶口之前已被板務人員發出注意或警告處分最少一次(其中一次),理應收到最少一封被處分的私人信息,但上訴人仍然無視處分、無視壇規(宣告及規則 6.2),繼續灌水。
- 有委員認為上訴人於受到一次注意及一次警告處分後,依然繼續發表「灌水」文章,此舉絕對不能令人接受。
- 有委員指出即使上訴人於其後解釋指因專注於發表文章以求獲取明彩,而未有得悉相關處分,然而任何會員於本壇網頁的上方、或在每發表一篇文章後,都能查閱自己的明彩剩餘數量,故上訴人理應能察覺自己的明彩數量有所遞減(受警告處分所影響)。惟上訴人仍一直未有對症下藥,改善其「灌水」問題,反而繼續發表多篇「灌水」文章。
- 有委員相信上訴人連續「灌水」的行為乃因會員漠視警告處分的嚴重性,而非因一時疏忽所致。
- 上訴人於上訴理據中指出未有留意到本壇的規則
- 有委員指出版務人員已經在一年前於 451 區發出公告「13/014:脫離灌水 易過借明彩!」中解釋過什麼是灌水,亦提醒各會員首次違規亦會被給予永久凍結戶口之處分,各新會員應有責任發文前留意相關版規或公告。
- 有委員認為上訴人雖然於申訴書中提及自己為新會員,因尚未熟悉本壇規則,故未有察覺自己連續「灌水」的問題,然而任何會員於加入本壇後(特別是以往甚少或從未瀏覽本壇的會員),皆有責任了解壇內的板規,不應以一般論壇所訂的規則來量度本壇執行處分的尺度。故此,該委員深信上訴人需為其違規行為負上一定的責任。
- 有委員認為所有會員亦有責任於註冊後立即了解本壇通用壇規。
- 就對於上訴人是否屬於非中文用家戶口:
- 有委員認為即使上訴人是非中文用戶(外國用戶),但各新會員有責任發文前留意相關版規,若因語言問題而未能了解當中條文可以尋求版務人員協助,相信版務人員會樂於協助。
- 有委員指出雖未能知道有關會員是否非中文用家,但相信各論壇亦不會容許濫發回文,故未對本壇壇規不清楚不成辯護理由。
- 有委員引用 p#2630050 中上訴人使用「樓主」一詞,及 p#2630307 中對 CNG 簡單術語欠缺理解推斷有關戶口屬中文用家所擁有,而不構成壇規理解的問題。
因此作出以下判決:
- 委員均認為新會員有責任於發文前了解本壇規則及公告,而上訴人多次無視板務人員處分及無視壇規下為賺取明彩而繼續灌水,上訴理據薄弱,故處分合理。綜合表決投票及委員意見,現宣佈:
上訴人就該文章違反該規則所作的上訴 成功 /失敗,有關該文章違反該規則的處分 維持原判。
4. 其他意見- 有委員希望委員會能再度提醒各會員,只要會員的違規行為達到嚴重及不能容忍的程度,即使新會員都有機會被給予永久凍結之最高處分。
就以上委員提出之建議,現本人以上訴及仲裁委員會主席之身份,提醒不論任何會員只要違反本壇規則,如達到嚴重及不能容忍的程度,都可以被給予永久凍結之最高處分,敬請各位會員留意。
第八屆上訴及仲裁委員會主席
loklok (#3080)2014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