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論壇

Hong Kong Bus Forum
InfoLink by HKBRDA
現在的時間是 2025年3月2日 07:26:00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會員註冊資訊
歡迎來到香港巴士論壇。本壇是香港其中一個主要的交通討論區,亦是全港最具規模的 Der Omnibussimulator (OMSI) 討論區。請隨便瀏覽各板面,體驗討論。若有興趣加入本壇參與討論,歡迎隨時註冊帳戶,既簡單又方便。

[ 申請方法 ]

重要事項


圖檔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10 篇文章 ] 
發表人 內容

(u#13595)
 文章主題 :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7日 22:15:47  (p#2686469)
離線
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08年7月24日 20:32:21
錢包: -45.440 明彩 
文章: 1,527
來自: 不要問你會怕
攝影器材: Nikon D3310
p2685293.htm#p2685293
* 15.2 於未得壇主批准下,不得對任何網站作出宣傳。
違反本論壇規則,故取消是次參選資格。

HC526
每週大相管理員

謹啟


再望望2014年每週大相一覽 第11期同第18期
Search Facebook My Bus Model


佢宣傳就得
人地宣傳就唔得
點解會咁呢?

希望admin可以比個合理既答覆小弟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IT MUST BE CHRISTMAS TIME :-D


文章#1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3449)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7日 22:17:18  (p#2686470)
離線
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在論壇有 20 年年資
壇主
壇主
頭像

註冊時間: 2004年4月18日 16:20:45
錢包: 19.50 明彩 
文章: 20,078
個 人 網 頁 與 討 論 區 水 印 有 別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


文章#2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13595)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7日 22:25:03  (p#2686472)
離線
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08年7月24日 20:32:21
錢包: -45.440 明彩 
文章: 1,527
來自: 不要問你會怕
攝影器材: Nikon D3310
* 15.2 於未得壇主批准下,不得對任何網站作出宣傳。

個人網頁唔係網站嚟既?
呢度對網站既定義定得咁鬼死有趣既 :?: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IT MUST BE CHRISTMAS TIME :-D


文章#3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8199)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7日 22:28:40  (p#2686474)
離線
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06年2月10日 22:02:31
錢包: 10 明彩 
文章: 3,689
攝影器材: Canon SX50 HS
從來不坐思春 on 2014年8月17日 22:17:18:個 人 網 頁 與 討 論 區 水 印 有 別

Facebook 專頁就話可以當個人網頁姐,
但 Facebook 群組又真係唔當討論區?

我 quote 一下人地個簡介先下。

歡迎新成員加入本群組, 成員可在本群組分享討論有關任何比例的巴士模型

為維持本群組的討論質素, 請各位於開帖前詳細查看版規:

(1) 請勿講粗口 (諧音計算在內)
(2) 請勿挑起及作罵戰
(3) 請勿偷圖
(4) 請尊重其它會員
(5) 請勿人身攻擊
(6) 請勿買賣巴模或查問其它會員之巴模是否放售
(7) 請勿張貼或回復任何與巴士模型無關之内容

***如犯版規(1)至(7), 將會被警告一次,警告將會維持兩個月,再犯任何版規將會馬上開除其群組會籍資格

(8) 請勿張貼或回復任何裸露不雅或血腥暴力内容
(9) 請勿在此群組宣傳其他fb 群組
(10) 請勿分身 (一人只可以用任何一個fb account 加入本群組, 一旦加入後不得中途更換第二個account, 如要更換需提供合理解釋)
(11)請勿利用本群組作商業宣傳或商業攻擊活動

***如犯版規(8)至(11), 將會馬上永久開除其群組會籍資格

***所有觸犯版規之内容將會被刪除, 而不作另行通知

如有任何疑問, 歡迎向admin查詢

當 HKADB 個 Facebook 群組都叫做「討論區」個陣,唔知版方點睇有關 Facebook 群組呢?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香港渡輪集 Hong Kong FerriesMB workshop

全新 Facebook 專頁-MB Workshop


文章#4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12570)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8日 23:57:05  (p#2686754)
離線
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在論壇有 17 年年資
會員

註冊時間: 2007年12月21日 20:19:54
錢包: 65.19 明彩 
文章: 3,615
MB452.PR6020 on 2014年8月17日 22:28:40:
從來不坐思春 on 2014年8月17日 22:17:18:個 人 網 頁 與 討 論 區 水 印 有 別

Facebook 專頁就話可以當個人網頁姐,
但 Facebook 群組又真係唔當討論區?

部分內容過份冗長刪去

當 HKADB 個 Facebook 群組都叫做「討論區」個陣,唔知版方點睇有關 Facebook 群組呢?

憑你第一句「Facebook 專頁就話可以當個人網頁」,我地係咪要投訴其他會員係 HKBF 內 Post 既相入面帶有 Facebook 專頁(個人網頁)名稱?

例如呢位會員係自己張相內帶有其 Facebook 專頁名稱,咁係咪等同獨犯 15.2 啊?

_________________
Simutrans - Hong Kong Workshop 香港工作室Euro Truck Simulator 2


文章#5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7480)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9日 02:52:51  (p#2686803)
離線
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
壇主
壇主

註冊時間: 2005年12月30日 12:27:11
錢包: 18.51 明彩 
文章: 9,806
論壇板務訊息

〈論壇通用規則〉第 15.2 條於 2010 年起生效,此條文之規定可追溯至本壇於 2007 年訂立的《論壇宣告及規則 #5.1》第 9.4.4 條:

9.4.4.在沒有提供任何介紹之情況下宣傳任何網站

七年以前,香港的車迷網絡仍以網絡論壇和個人網站為主,故當時所訂立的規則,亦是針對獨立的網絡論壇及網站。本壇在七年以來從未就「宣傳」及「網站」下定義,七年過後的網絡生態迥然相異,「社交網站」中的其中一個「專頁」是否屬於該條文所指的「網站」,商榷餘地甚大,若不考慮立法原意而以最嚴謹的標準從字面解讀該條文,則任何會員在本論壇「宣傳」整個「Faceboook」、「Twitter」等社交網站,甚至搜尋網站「Google」亦屬違規。

本壇明白該部條文需作修訂以迎合近年的網絡發展,特別是來自社交媒體的競爭,故正在為壇規草擬修訂,並期望能擴闊會員的討論及宣傳空間。如對有關修訂有任何意見,可於本主題一併提出;若認為任何板務人員就個別個案的處理手法有問題,則務請於事發後七天內向「上訴及仲裁委員會」提出投訴,逾期恕不受理。

謝謝。


如有疑問,歡迎與當值板務人員聯繫、在板務討論分板提出或電郵本壇。


文章#6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13595)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19日 19:38:26  (p#2686933)
離線
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在論壇有 16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08年7月24日 20:32:21
錢包: -45.440 明彩 
文章: 1,527
來自: 不要問你會怕
攝影器材: Nikon D3310
<MAX on 2014年8月18日 23:57:05:
MB452.PR6020 on 2014年8月17日 22:28:40:
從來不坐思春 on 2014年8月17日 22:17:18:個 人 網 頁 與 討 論 區 水 印 有 別

Facebook 專頁就話可以當個人網頁姐,
但 Facebook 群組又真係唔當討論區?

部分內容過份冗長刪去

當 HKADB 個 Facebook 群組都叫做「討論區」個陣,唔知版方點睇有關 Facebook 群組呢?

憑你第一句「Facebook 專頁就話可以當個人網頁」,我地係咪要投訴其他會員係 HKBF 內 Post 既相入面帶有 Facebook 專頁(個人網頁)名稱?

例如呢位會員係自己張相內帶有其 Facebook 專頁名稱,咁係咪等同獨犯 15.2 啊?

just do it 8)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IT MUST BE CHRISTMAS TIME :-D


文章#7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10926)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20日 10:34:09  (p#2687139)
離線
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在論壇有 18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06年9月2日 17:10:16
錢包: 66.13 明彩 
文章: 3,247
點解係hkbf畫公仔要畫出腸
Facebook 群組究竟點解唔會被視作其他宣傳的網站/討論區?一千個成員,已經有一年的宣傳歷史,由以前的21版宣傳到而家的大相
親愛的管理員可以坐視不理,呢一刻仲覺得我地係度搞暴力搞屎棍,作為一班fb專頁的擁有者居然連專頁同群組都唔識分

_________________
你話我針對佢都好啦 對唔住我真係無話可說


.f.My Page: KS Lab
My Flickr


文章#8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21046)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20日 11:11:33  (p#2687142)
離線
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在論壇有 14 年年資
會員
頭像

註冊時間: 2011年2月22日 18:28:11
錢包: 915.52 明彩 
文章: 3,285
攝影器材: Sony A7R II
借呢個 Post 順便問一問
投稿帖入面寫明
相片內容只限於巴士、小巴、旅遊客車三類,其他的如巴士模型、風景等均不屬於本大相之內容要求


7 期同 16 期勝出大相入面都有巴士模型,但兩張相都只係以巴士作為背景
希望 admin 解釋一下 ..

_________________
圖檔


文章#9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u#7480)
 文章主題 : Re: 板管雙重標準處理大相
文章發表於 : 2014年8月20日 14:09:56  (p#2687164)
離線
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在論壇有 19 年年資
壇主
壇主

註冊時間: 2005年12月30日 12:27:11
錢包: 18.51 明彩 
文章: 9,806
HT7335 (ksba) on 2014年8月20日 10:34:09:點解係hkbf畫公仔要畫出腸
Facebook 群組究竟點解唔會被視作其他宣傳的網站/討論區?一千個成員,已經有一年的宣傳歷史,由以前的21版宣傳到而家的大相
親愛的管理員可以坐視不理,呢一刻仲覺得我地係度搞暴力搞屎棍,作為一班fb專頁的擁有者居然連專頁同群組都唔識分

論壇板務訊息

本壇深明網友的意見是本壇持續改進的動力來源,故不會亦從來沒有認為網友發表意見是「搞暴力搞屎棍」。坦白說,有人為論壇運作提出意見,總比整個論壇死氣沈沈好。

有關「宣傳」及「網站」的定義問題已經在先前的回覆 (#6) 交代,並已承諾在隨後的壇規修訂中跟進。因本壇已設立獨立的上訴及投訴機制,故為免架空該機制及破壞其獨立性,壇主及助理壇主不會亦不應因會員在本分板發表的言論而干擾其他板務人員之決定,如任何人認為有板務人員裁決不當,均應盡快依循該機制提出申訴。

值得一提的是,本人在先前的回覆 (#6) 曾表示「『社交網站』中的其中一個『專頁』是否屬於該條文所指的『網站』,商榷餘地甚大」,但「專頁」及「群組」同屬「社交網站」Facebook 的一部分,故此就現行的第 15.2 條而言,對兩者的處理手法應當相同


如有疑問,歡迎與當值板務人員聯繫、在板務討論分板提出或電郵本壇。


PJ5187 . JF6780 on 2014年8月20日 11:11:33:借呢個 Post 順便問一問
投稿帖入面寫明
相片內容只限於巴士、小巴、旅遊客車三類,其他的如巴士模型、風景等均不屬於本大相之內容要求

7 期同 16 期勝出大相入面都有巴士模型,但兩張相都只係以巴士作為背景
希望 admin 解釋一下 ..

論壇板務訊息

請留意該規則並指明「巴士相片」必須為拍攝巴士外觀之相片,或限定「巴士」物件於整幅相片所佔的最低比例,亦非禁止相片出現任何「巴士模型」或「風景」。


如有疑問,歡迎與當值板務人員聯繫、在板務討論分板提出或電郵本壇。


文章#10
回頂端
 個人資料  
引用回覆  
顯示文章 :  排序  
發表新文章 回覆主題  [ 10 篇文章 ] 



所有顯示的時間為 UTC + 8 小時


誰在線上

正在瀏覽這個板面的使用者:沒有註冊會員 和 6 位訪客


不能 在這個板面發表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回覆主題
不能 在這個板面編輯您的文章
不能 在這個板面刪除您的文章
可以 在這個板面上傳附加檔案

前往 :  

Powered by phpBB® Forum Software © phpBB Group
正體中文語系由 竹貓星球 維護製作
phpBB SEO